楠木軒

孟晚舟被“綁架”的1000天,世人看清什麼?

由 卯秀珍 發佈於 綜合

【環球時報記者 賈 島】中國公民孟晚舟被加拿大無理拘押已滿1000天。近日,《環球時報》向加拿大駐華大使致公開信併發起網民聯署活動,要求加拿大釋放遭美國政治迫害的孟晚舟。僅一天時間,聯署人數就突破1000萬。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早已看清了美國作為元兇炮製孟晚舟事件的政治圖謀,也看清了加拿大為虎作倀、甘當“打手”的惡劣行徑。

孟晚舟被“綁架”的第1天:密謀抓捕,手段惡劣

當地時間2018年12月1日中午時分,加拿大方面將正在温哥華國際機場轉機過境的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逮捕,並計劃將其引渡赴美。

已披露的信息顯示,這是一次非同尋常的抓捕行動。在孟晚舟抵達温哥華前,加情報和執法機構曾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多次聯絡,並臨時變更行動計劃。在FBI的授意下,加皇家騎警沒有按照法院簽發的逮捕令對孟實施“立即逮捕”,而是由邊境服務局官員在未告知真實意圖的情況下,以入境檢查名義對孟非法搜查、盤問長達3小時之久。其間,孟的電子設備被沒收並被迫交出密碼。很明顯,加執法機構有組織、有計劃地配合FBI實施了一起非法的秘密刑事調查。

孟晚舟被“綁架”的第60天:拼湊罪名,原形畢露

2019年1月底,美國司法部宣佈起訴孟晚舟,指控其通過虛假陳述誘使匯豐銀行繼續向華為提供服務,涉嫌從事銀行欺詐和電信欺詐,並據此要求加方引渡孟。

值得注意的是,美方啓動對孟調查,依據的是美單邊制裁伊朗的國內法,而這一制裁本身就違反了國際法。如美以孟違反伊朗制裁法為由要求加方引渡,可能因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而被拒絕。因此,美方刻意將指控罪名變更為加拿大法律也認可的“欺詐”。更為露骨的是,孟案發生不久,美時任總統特朗普公開表示,“如果對達成史上最大規模的(美中)貿易協議有利,我肯定會在必要時對(孟案)進行干預”。

明眼人都看出,美方炮製孟案目的是打壓華為、遏制中國高技術產業發展。孟的處境同當年法國阿爾斯通公司高管皮耶魯齊的遭遇如出一轍。後者在《美國陷阱》一書中講述了親身經歷,揭露美抓捕企業高管作人質,以服務自身經濟和政治利益的卑劣行徑。美知名經濟學家傑弗裏·薩克斯指出,美要求加逮捕並引渡孟晚舟,是出於商業和地緣政治考量針對中國經濟戰的一部分,與所謂維護國際法治毫無關係。

孟晚舟被“綁架”的第700天:做賊心虛,欲蓋彌彰

2020年10月下旬,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多次開庭,圍繞加執法機構在機場逮捕孟晚舟的行動是否涉嫌程序違法進行證人質詢。

數名參與逮捕行動的加皇家騎警、邊境服務局官員出庭作證,但這些人的證詞前後不一、相互矛盾。而涉嫌將孟的電子設備密碼非法提供給FBI的加警官事後提前“退休”,並拒絕出庭作證。種種疑點表明,加執法機構逮捕孟的行動本身就很“不乾淨”,顯然存在程序濫用,嚴重侵犯了孟的合法權利。

為揭露事實真相,孟晚舟申請披露更多案件信息,並得到加法院支持。但加政府和檢方卻遮遮掩掩,對數十份文件作塗黑處理,並以所謂國家安全為由拒絕提供關鍵材料。加方千方百計阻撓信息披露,若非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何必此地無銀三百兩?

孟晚舟被“綁架”的第950天: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2021年7月,加拿大法院拒絕引入對孟晚舟有利的匯豐銀行新證據。

這是十分罕見、也頗具諷刺的一幕:被美國指為“欺詐受害者”的匯豐銀行站出來支持孟晚舟,披露了與美方指控相關的材料。這些新證據足以證明匯豐高層知悉華為與天通公司關係,孟並未向匯豐作“虛假陳述”,也足以證明美方提交的引渡證據材料嚴重失實,故意遺漏重要信息以誤導加法院。令人錯愕的是,加方對此全然無視,並粗暴剝奪了孟自證清白的權利。加知名政治專欄作家約翰·艾維森撰文表示,“如果整個案件取決於孟晚舟是否欺詐匯豐,那麼法官怎麼可能不採納一些匯豐的文件?”“對孟的指控一直都是虛假的,而新的證據更加強化了這一點。”

加當局一直辯稱,逮捕孟是應美方要求履行雙邊引渡條約義務,沒有任何政治意圖。但事實並非如此,加政府內部對孟案早就作出評估,完全清楚其政治本質。2020年6月公開的加安全情報局報告指出,參與逮捕孟的加皇家騎警認識到此事具有“高度政治性”,將對國際社會和加中關係產生重大影響。去年9月,外交部美大司司長陸慷接受加拿大《環球郵報》採訪時嚴厲發問,美方曾向多個同美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提出逮捕並引渡孟的要求,都遭到對方拒絕,為何只有加拿大接手這件“髒活”,成為服務美國利益的工具?對這個問題,加拿大政府至今不能回答、不敢面對。

就連審理案件的加拿大法官也多次就美國對孟的“欺詐”指控提出質疑,稱這些指控“不清楚”“不尋常”。加法官曾質問檢方,“就事實而言,多年後回過頭來看卻發現欺詐案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損害,這正常嗎?而本案所謂唯一受害者內部似乎已有多人瞭解所有事實,現在卻説他們聽到的是虛假陳述?”對此,加檢方根本無法自圓其説。加拿大《引渡法》和《加美引渡條約》均明確規定,不支持出於政治目的的引渡。加方一向標榜“法治國家”,理應斷然拒絕美方濫用加司法制度以實現政治目的,並立即釋放孟晚舟。

孟晚舟被“綁架”的第1000天:家國都在,晚舟早歸

面對政治迫害,孟晚舟和華為公司並非獨自戰鬥,他們身後有一個強大的祖國,有14億同胞默默支持。孟晚舟不是皮耶魯齊,華為更不是阿爾斯通。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1000天、24000小時、1440000分鐘、86400000秒,每時每刻、每分每秒孟晚舟都在蒙受不白之冤。上千萬中國民眾簽名聯署,要求加拿大政府立即釋放孟晚舟。中華民族不可欺,中國民意不可違!奉勸加方莫要執迷不悟,一條道走到黑,否則必將玩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