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來,13名中管幹部被判處無期徒刑

10月14日,《人民法院報》刊發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王曉東的署名文章《依法從嚴懲治腐敗犯罪 實現職務犯罪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文章披露,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國法院依法審結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8821件,生效判決56388人。其中,共對11529名腐敗分子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重刑適用率達20.4%,較之前五年提升了兩個百分點,充分體現了對腐敗犯罪持續從嚴懲治的鮮明立場。嚴肅懲處瀆職犯罪,着力清除腐敗滋生土壤。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國法院依法審結瀆職犯罪案件8262件,生效判決10238人,有效遏制了瀆職犯罪的高發態勢。

在審判職務犯罪案件工作中,人民法院堅決貫徹黨中央反腐敗鬥爭決策部署,不斷提高治理腐敗效能。

一是高質量完成中管幹部職務犯罪案件的審判。黨的十九大以來,人民法院共審結中管幹部職務犯罪案件67件,判處無期徒刑13人,並對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判處死緩並終身監禁,嚴厲懲處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二是堅決懲治扶貧等民生領域腐敗和人民羣眾身邊的“微腐敗”,着力打通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最後一公里”,一批中飽私囊的基層腐敗犯罪分子受到法律應有的懲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贏脱貧攻堅戰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將反腐敗鬥爭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背後的公職人員腐敗問題,依法從嚴審理了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

四是堅決懲處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等一批違背黨中央金融工作決策、大搞權錢交易、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經濟安全的腐敗犯罪分子被依法定罪處罰。其中,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標誌性案件,被告人棄守金融風險底線,以稀缺金融資源為籌碼謀取私利,僅個人受賄金額就高達人民幣17.88億餘元,2021年1月29日,賴小民被依法執行死刑。該案系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貪污賄賂犯罪數額最大的案件,也是自2008年以來首個以受賄罪判處死刑並執行的犯罪分子,充分彰顯了黨中央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

五是從嚴懲處政法領域的貪腐犯罪,依法審判了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堅等一批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的腐敗分子和害羣之馬,切實維護了政法隊伍的肌體健康。

六是加大國有企業反腐敗力度,強化企業合規管理,嚴厲懲處“靠企吃企”、濫用職權等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蛀蟲”。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國法院對1043名被告人以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等罪名予以懲處。

文章指出,2018年至2021年6月,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件8621件,生效判決9810人。當前,行賄人“圍獵”黨員領導幹部仍是腐敗犯罪發生的重要原因,人民法院要突出重點,對以下行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一是多次行賄、鉅額行賄以及向多人行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二是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三是在國家重要工作、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中行賄的;四是在組織人事、執紀執法司法、生態環保、財政金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幫扶救災、養老社保、教育醫療等領域行賄的;五是實施重大商業賄賂的,等等。

在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方面,文章披露,全國法院共審理外逃人員回國受審案件1129件,審理違法所得沒收案件90餘件,追繳違法所得逾82億元,另有土地數百畝及地上建築物、房產數十處以及外幣、國債、基金等。其中,回國受審的既有“百名紅通”人員楊秀珠、李華波、蔣謙、巴連孝等,也有影響重大的普通紅通人員姚錦旗、黃海勇等,均在國內外產生了深遠而良好的警示效應,促使一大批外逃分子選擇了主動回國投案;同時對負隅頑抗、妄圖抵抗不回的黃豔蘭、彭旭峯、白靜、徐進等人啓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有效挽回國家損失,並達到以追贓促追逃的效果。對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堅持“任何人不得從其違法行為中獲利”原則,從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違法所得沒收案到青島飲料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張正欣違法所得沒收案等,確立多項開創性的舉措和審判規則,有力推動了“追逃追贓並重”目標的實現。

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設立缺席審判制度,這是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重大制度創新,人民法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予以穩步推進。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即使不出庭,在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通過缺席審判程序仍然能夠依法對其定罪量刑,明確其犯罪分子的身份,對犯罪所得予以追繳。目前,關於缺席審判程序適用的專門司法解釋正在緊鑼密鼓制定之中,一批缺席審判案件將陸續落地,這將向已經外逃和可能外逃的貪腐分子發出強烈信號——無論逃到天涯海角,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文章指出,全國法院將全力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紮實做好法法銜接工作。要牢固堅持以審判為中心,深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原則,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將每一起案件辦成經得住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要樹牢風險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保障,健全審判管理,確保職務犯罪審判工作紮實開展、有序推進、穩妥進行。要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經驗豐富、作風優良的標準要求,打造一支講操守、講奉獻、能戰鬥、敢擔當、守紀律的尖兵強隊,努力實現職務犯罪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資料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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