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隆坡10月21日電 馬來西亞上訴法院21日批准前總理納吉布及其子的申請,要求税務部門暫緩執行向他們追討逾17億林吉特(1林吉特約合0.24美元)的欠税。
據馬新社報道,上訴法院三位法官一致做出裁定,考慮到此案的“特殊情況”,法官行使裁量權,要求税務部門應暫緩執行追討欠税,直到聯邦法院就納吉布父子的上訴給出審理結果。
這一判決也意味着納吉布暫無破產之虞。此前,因為納吉布父子一直未繳納欠税,税務部門已向他們開出破產通知書。根據馬來西亞法律,一旦納吉布被宣佈破產,他就將失去國會議員席位也無法參加下屆大選。納吉布父子的辯護律師就此指責這是以“閃電般的速度”企圖令納吉布破產,危及納吉布的權益。
馬來西亞政府於2019年6月起訴納吉布,就其在2011年到2017年的收入追討16.9億林吉特的個人所得税。2020年7月,吉隆坡高等法院判決納吉布需繳付上述税款,其子也被判決應支付3760萬林吉特欠税。今年6月,吉隆坡高等法院駁回納吉布暫緩執行的申請。
納吉布已就欠税判決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並一直未繳交此筆税款。他辯稱,被徵收税款的資金是政治獻金,且大部分已退還,其餘也用於社會公共事務和選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