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以案為鑑 | '大管家'私分公款9000萬挪用超1億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文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毛海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5月15日,雲南省文山市紀委監委網站上的一則消息,在當地引發關注。

經查,毛海華在擔任城投公司總經理的8年時間裏,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從政府抽調過來的4名公職人員和2名地產商在國有投資項目上套取國有資金、涉嫌共同貪污9000餘萬元進行私分。毛海華受賄600餘萬元、挪用公款1億餘元。毛海華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繞開公開招標 採取內部邀標故意丟失控股權

文山城投公司是文山市國有大型骨幹企業,以經營市政公共設施的投資建設、房地產開發等項目為主。2009年,毛海華受聘擔任城投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大管家”的毛海華,卻盯上了自家建設項目這塊“肥肉”。

“按照規定,國有投資四百萬元以上,都必須公開招投標,但是毛海華在城投春天項目上,沒有走公開招投標程序,他只在公司內部搞了一個小範圍的邀標。”毛海華打着“為職工謀福利,只有公司自己開發項目才能賺錢”的幌子,在城投春天房地產項目招標環節上,為確保他相中的私營企業順利中標,在未召開董事會和股東會、未報市政府批准的情況下,搞了個所謂的內部邀標,將城投春天項目指定給沈某某、周某來做。

“套了1000萬多一點點,有808萬元我們五個人拿來分了。”在城投春天項目上,毛海華與抽調的公職人員、工程老闆商議後,採用修改施工合同、提高工程單價等方式套取國有項目資金,然後幾人進行了瓜分。

嚐到甜頭的毛海華,又打起了獲取更大利益的算盤,如法炮製了自己的第二個圈錢項目——城投綠葉項目。

“如果城投不控股的話,就不需要公開招標,那麼這個工程我想給誰做就給誰做。我把朋友郭某某、周某、徒弟沈某某拉進來做股東,降低城投公司持股比例,今後在利潤分配時就不需要上報市政府和股東會。”毛海華道出了項目的初衷。

城投公司本可以獨立全資開發城投綠葉項目,但為了獲取更多非法利益,毛海華未經評估、未向上級部門報批、未履行招拍掛程序,違規將城投綠葉項目國有股份當廉價商品一樣出售給了他的好友郭某某、周某、沈某某,城投綠葉由國有全資項目變成了國有參股項目。

最後,毛海華採用內部邀標的方式將城投綠葉項目工程指定給了郭某某承建、周某銷售。“城投公司雖然失去了控股權,但幕後操縱還是毛海華。”變成最大股東的郭某某告訴辦案人員。

把公司當自留地 想怎麼操作就怎麼操作

“把公司變成了他自由耕種的自留地。”

“作風霸道、獨斷專行,喜歡搞‘一言堂’‘家天下’那一套。”

“我們雖然是從政府抽調過來的,但對他所作的任何一個決定都言聽計從。”

這是公司員工和與他打交道的地產老闆對毛海華的評價。毛海華把公司當成了他的私人領地,無論在重大事項還是項目建設上,公司的所有事情都由他一人説了算,如果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毛海華一定會給他小鞋穿。從2013年到2017年,從未開過董事會,違反議事規則、繞開集體決策,肆意妄為,最終把城投公司變成了他謀取私利的圈錢地盤。

毛海華撈錢門道多,在城投綠葉項目建設過程中,他前後簽了四次合同,有三次都是更改的,每一次都在增加資金量,他從中套取國有項目資金8000多萬元,由毛海華、公職人員李某、薛某某、張某某、李某某、地產商郭某某、沈某某進行私分。

他以城投公司名義私自將公款1.4個億餘元借給郭某某、沈某某用於營利活動,他收取利息和好處費。結果導致國有資產鉅額損失,至案發前仍有4000餘萬元未能收回。

不少老闆為了能夠得到毛海華的特別關照,心甘情願給他送錢送物。郭某某為了感謝毛海華在工程建設中的各種幫助,向其行賄現金380餘萬元及價值20餘萬元的商品房一套。混凝土供應商陳某按照每方混凝土提2元錢的方式讓利返點給毛海華,還專門從福建老家運來一套高檔紅木傢俱送給他。地產商張某特意從昆明請來理療師,為毛海華夫妻進行理療按摩。

收受賄賂逐漸成了毛海華的習慣,甚至還主動索要。他從私營企業主、工程承包商那裏受賄金額高達600餘萬元。

利益捆綁 成了一條繩上的螞蚱

“毛海華能分給我這麼多錢,是因為他看中了我財務會計這個職位,很多事情必須通過我才能完成。”從審計局抽調到文山城投公司任財務會計的薛某某,是毛海華利益圈的核心干將。在多個項目上,薛某某違規抹平賬務痕跡,替換並銷燬原始會計憑證。按薛某某的話説,沒有她做不平的賬。

其他4名公職人員在毛海華給予的交通費、電話費、津補貼等小恩小惠中一步步淪陷。

“毛海華和我們説,你們幾個抽調過來的可以入點股,參與分紅。我算了一下,可以賺好幾千萬的。”參與其中的城投公司原董事長李某説。

在毛海華的教唆下,薛某某、李某、張某某、李某某等人又參與了城投綠葉項目的入股分紅。由於身份不允許,為了掩人耳目,幾人決定以沈某某的名義入股,共同出資460餘萬元,分得紅利640餘萬元,成了穩賺不賠的買賣。

“我們幾個商量,把入股的錢説成是借給沈某某的錢。”當得知毛海華被留置,薛某某、李某等相關涉案人員不是想着怎麼向組織如實報告情況、交待問題,而是一起商議如何對抗組織調查,訂立攻守同盟。

專案組沿着毛海華案這條主線,順藤摸瓜,最終牽出了一窩碩鼠。

經查,公職人員李某、薛某某、張某某、李某某等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不法商人郭某某、沈某某涉嫌貪污、行賄、挪用公款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雲南省文山市紀委監委 呂玉瀟 王銘堅 || 責任編輯 馮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