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71歲老人偷東西被查發病,家屬向超市索賠16萬,法院判決駁回請求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綜合

  樓大爺今年71歲了,可是前段時間他卻做了一件不光彩的事,在超市購物時挑了兩件商品偷偷塞到褲襠裏,試圖偷帶出超市,可是不幸被超市售貨員發現。於是超市負責人就把樓大爺帶到辦公室進行調查,可是在詢問情況時樓大爺卻突然出現了頭暈嘔吐的症狀,最終被醫院診斷為腦出血高血壓腦出血後遺症等多種病症。

  最終樓大爺在醫院住了半個多月,前後花去了16萬多元,面對鉅額的醫療費,樓大爺的家屬不幹了,他們找到超市負責人,並提出是超市負責人對樓大爺的詢問引起了他的發病,超市要對樓大爺的病情負責,並要求超市賠付樓大爺16萬元醫療費。面對樓大爺家屬的無理要求,超市負責人氣憤地回覆説你家老人偷了東西還有理了?他的病都是以前就有的,為什麼讓超市出醫藥費?

  面對超市方的強硬態度,樓大爺家屬又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試圖通過法院向超市施壓。可是法院在審理案情後卻認為事情的起因是樓大爺偷了超市東西,超市有權利進行阻止和詢問,況且樓大爺之前就有過高血壓腦出血病史,這次住院完全是由自身身體條件引發的,超市一方並沒有過錯。最終法院作出了判決,駁回了樓大爺家屬向超市索賠醫藥費的請求。

  朋友們,你們覺得樓大爺家屬向超市索賠醫藥費有根據嗎?你認為法院的判決公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