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賴”認為自己“玩失蹤”,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就能逃避執行,這如意算盤可打錯了。
記者昨日獲悉,西城法院執行局集中對一批已啓動拍賣程序,但被執行人拒絕配合執行,且長期空置的涉案房屋依法強制開鎖,共打開10餘處待拍賣房屋的門鎖,涉案房屋評估價達1億餘元。
楊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糾紛的被執行人,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西城法院依法向楊某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楊某收到文書後並未向法院如實彙報財產情況。隨後,法院多次電話傳喚楊某,楊某避而不見,始終沒有到庭參加談話。最終,法院依法啓動對楊某名下位於西城區黃寺大街的房屋的評估、拍賣程序,楊某仍然拒絕配合執行。
近日,執行法官周鵬帶領法警強制打開楊某家的房屋。正在法官和法警拿着裝備打開門鎖時,楊某突然回來了,見狀大喊:“你們幹嘛!”
為防止楊某再次“玩失蹤”逃避執行,周鵬法官立即帶領法警將楊某攔下,出示執行公務證並告知楊某,他已多次拒不配合法院執行,此次法院依法對拍賣房屋強制開鎖,併入户調查。看到執行法官堅決的態度和已採取的強制執行措施後,楊某自知再難逃避,表示願意配合執行。
周鵬法官表示,被執行人以“玩失蹤”等方式逃避法院執行,並不能從根本上阻止法院的執行措施。在被執行人不配合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強制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執行費用依法由被執行人承擔,如委託開鎖公司開鎖、委託搬家公司搬家產生的費用等。
此外,被執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被執行人還需向申請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對故意阻礙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法院還會視情節輕重,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