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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一般吵架,3到5句能停下來,説明你活得比較通透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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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發生矛盾是常有之事,一個人的智慧就體現於,在發生矛盾後你能不能找到有效的方法去解決,而不是讓這件事愈演愈烈。

很多人都是意氣用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寧願一時嘴上得意,事後就算付出更大的代價也可以,因為他們覺得面子重要。

人的面子的確重要,但我覺得有時候還是要看利與弊的,不能因為一時的面子,而喪失了自己更多的東西。

在成年人的世界裏,有的人可以為了生活放下所謂的顏面,而有的人卻用金錢為自己買所謂的顏面,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生,當然也有着不同的生活態度。

作為我們大多數的普通人,應該二者併兼,在什麼樣的場合要面子,或者為了什麼事,而選擇忍讓而退卻一步。


著名教育家李玫瑾教授曾經説過,活的通透的人,也就是我們常説的高明之人,在與別人發生矛盾時,懂得看情況行事。

當兩個人吵架時,一般和對方爭吵個3到5句左右,看對方還是依依不饒的情況下,你就不應該再去與他爭辯什麼了,因為這個時候就算你是對的,這件事對他來説,也説不清楚了,那這個時候如果能扭頭就走,説明你這人活的比較通透,是一個很理性之人。

脾性的好與壞就決定這個人在人生之路上走的長與久,好脾性可以見風使舵,懂得順流而下,剛柔兼併,收放自如遊刃有餘,自然也很贏得人的喜愛;

而壞的脾性只會一味地鑽牛角尖,覺得自己是正確的,就一定非要把自己的思想灌輸給別人身上,動不動就亂自己的發脾氣,給別人下不來台,這也是就是他走不長久的原因。


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中,需要學會的是傾聽,只有學會了聽,才能知道他想要的是什麼,那麼這件事的問題又出現在什麼地方,才會第一時間找到解決問題得辦法。

而大部分人,在與人爭吵的過程中,就會不自覺的被激怒,進而辯解的每句話中都帶有自己的情緒在裏面,所以你一來我一去,分歧被激化變成了矛盾,搞不好還會拳腳相見。

打贏了你得花錢,打輸了你得住院,總之對於兩位當事人來説,沒有一個在其中能得到好處的。

所以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怎樣能成為像李玫瑾教授説的那樣,活成一個比較通透的人呢?我認為需要注意一下幾點,也對你有所幫助。


兩個人吵架不要過一來一去不要超過5句話

就像李玫瑾教授説的那樣,你説了一句,他反駁了一句,你又説了一句,他又反駁了一句,就這樣來來去去過了5次,那麼到了第6次,你就不應該再去與他爭論什麼了,因為這個時候你們所討論的這個問題,已經説不清楚了。

第5次就是情緒中承受的一個轉折點,再説下去可能氣不過,就要動手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衝突,還是轉身先離開吧。

各自都冷靜一下,就算爭論贏了,那也只是逞一時之快,並給自己帶不來什麼實際性的勝利。


先學會聽,再學會説

聽是一門學問,要想把事做的好,做到人心上去,首先就需要學會傾聽,只有明白了分配任務的人的用意,你所做的事才能逐漸的靠近他的用意。

自然做和説只是輔助作用,主要還是靠聽,一件事情只有你弄清楚了它的頭尾,你才能一出手便擊中要害。

作為領導的也肯定喜歡你這樣的做事風格,快準狠,不拖拉,説話也總能説道領導的心坎上去,試問有這樣的人,有誰會不喜歡。

所以,人在行每件事前,先要學會傾聽然後再去説與做,只一個會懂得聽從的人,無論在工作上還是學習上肯定都少走彎路,也跑的比別人快。


爭吵只會激化矛盾而不會解決問題

人畢竟是人,不管做什麼事情,多少都帶有自己的情感和情緒存在的,所以説對於任何事情的處理方法,不能説絕對的公正無私,最起碼要有一個大方向的正常行進的軌跡。

吵架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但有一部分人,卻因為一時的氣憤,而讓自己犯下了終身的錯,這種錯是一開始帶有情緒化的,一旦湧上心頭,就會不受控制。

所以當你和別人吵架時,注意着對方的情緒起伏變化,不要讓把他激怒,可能你心中也有怒火,那麼這個時候,也不要説什麼了,轉身就走,是對你的保護,更是對他人負責。

誰都不想犯錯,誰也不想讓別人受罪,所以從一開始,在有了矛盾後,懂得進退自如,這就是也許就是一個活的比較通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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