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8月20日電(記者朱宇軒)香港特區政府20日宣佈,香港與澳門2019年11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税安排在有關批准程序完成後已經生效。
特區政府表示,該税務安排在香港對2021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税年度取得的收入所徵收的税項具有效力。
在2019年,澳門是香港第十九大貿易伙伴。香港特區政府介紹,這是香港與貿易伙伴簽訂的第四十三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税協定/安排,有關税務安排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税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在此税務安排下,香港居民就源自澳門的收入在澳門所繳納的税款,可根據香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税項。就澳門居民而言,在香港已繳納税項的收入可在澳門豁免徵税,或在香港所繳納的税款可抵免澳門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税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