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匯消息:今日,工信部發布《2020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公示,特斯拉、比亞迪、上通五菱、北汽、廣汽、江淮汽車新能源正積分有大量富餘,且燃料消耗量積分也均為正積分,這些企業在雙積分交易中可以通過大量出售新能源正積分來獲利。
2020年需要抵扣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和新能源負積分數量多的車企主要是合資品牌,自主品牌中,吉利汽車、東風汽車、一汽雙積分均為負值,長安汽車、奇瑞汽車、長城汽車雖然新能源積分為正值,但卻有大量燃料消耗量負積分,且正積分不足以抵扣負積分。
從2020年乘用車全行業來看,產生了420萬分新能源正積分,92萬新能源負積分,1057萬燃料消耗量負積分,391萬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單項正負積分相抵燃料消耗量負積分還有666萬,新能源正積分328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有較大缺口。
按照目前的雙積分管理規則,乘用車企業有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新能源汽車負積分的,應當在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報告發布後60日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其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和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抵償報告,並在核算情況報告發布後90日內完成負積分抵償歸零。
在其負積分抵償歸零前,對其燃料消耗量達不到《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車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新產品,不予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者不予核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並可以依照《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罰。
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
而按照最新規定,企業2020年度產生的新能源汽車負積分,可以使用2021年度產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抵償。即便如此,新能源正積分仍然無法滿足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的需求,在這樣的條件下,必然有車企無法完成負積分抵償歸零,這些車企只能申報油耗限值以內的新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