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雙語審案 家門解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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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德峨人民法庭將雙語巡回法庭前移到羣眾家門口,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促成被告當庭向原告支付了5617元的賠償款。
今年3月19日,原告郭某搭乘他人駕駛的兩輪摩托車行駛在路上時,與被告丁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郭某受傷住院,丁某支付了醫療費4255.7元。因雙方始終未能就賠償問題協商一致,郭某起訴到法院,要求丁某賠償其經濟損失共計5617元。
考慮到原告、被告不同的語言習慣,法庭幹警分別用仡佬語、苗語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聚焦案件矛盾分歧,解答雙方對交通事故賠償相關法律法規存在的疑惑,促成雙方就賠償事宜達成了和解協議。
庭審結束後,法庭幹警通過設立法律諮詢台、發放宣傳單以及現場答疑等方式,開展了“五彩民族一家親 司法護航促和諧”法治宣傳活動。
圖①:雙語巡回法庭開到羣眾家門口。
圖②:法官清點被告支付的賠償款。
圖③:庭審結束後,幹警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吳 琪 本報通訊員 黃彩玲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