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關注的“隨手拍”舉報交通違法工作
哈市公安交管部門現就有關熱點問題
進行解答
市民“隨手拍”舉報交通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頻資料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對羣眾舉報的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頻資料的審核錄入要求,參照本規定執行。”
建立交通違法行為舉報制度,有助於進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社會共治能力和公眾參與水平,充分調動廣大市民參與交通管理、協助維護交通秩序的積極性,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目前,“隨手拍”舉報平台累計註冊用户11萬人,受理舉報信息190餘萬條,最終被交警部門審核有效作為違法證據的舉報信息30餘萬條。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隨手拍”舉報交通違法工作,對規範動靜態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有效提升了全社會的文明守法意識。
近日出現了以盈利為目的的“職業拍客”問題,交警部門的態度是堅決“不支持、不提倡、不鼓勵”,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創建良好交通環境始終是交警部門開展“隨手拍”舉報交通違法工作的出發點。下一步,交警部門將進一步嚴格規範舉報流程,對舉報的證據嚴格審核把關,依法嚴厲打擊惡意舉報,確保羣眾舉報交通違法行為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是加強信息審核,提高對舉報圖像資料真實性、合法性的甄別與判斷,對存有爭議的舉報信息不予採納。例如,對關乎市民切身利益的學校門前接送學生車輛的舉報信息,交警部門將採取人性化審核方式,在上放學時段按交警部門要求單排順向停放車輛的舉報信息不予審核採納。
二是加強教育引導,規範舉報人採集方式,舉報人首先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得自身交通違法情況下拍攝舉報交通違法,這樣的舉報信息不僅無效,還要對當事人依法處罰。對以盈利為目的,採取違法方式和不當手段舉報交通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制止,並重點從嚴審核。
三是加強懲處力度,對於虛構事實或惡意舉報、借舉報之名騙取獎勵、敲詐勒索被舉報人,影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正執法的,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六十條之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台記者:方麗
來源:黑龍江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