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據文化和旅遊部官網消息,為規範“劇本殺”“密室逃脱”等劇本娛樂經營活動,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日前研究起草了《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規範劇本娛樂經營活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提出,要堅守底線,規範經營,建立協同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劇本娛樂經營活動不得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鼓勵創作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劇本腳本。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並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劇本娛樂經營活動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經營單位不得在居民樓、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等地從事劇本娛樂經營活動等。
意見稿明確,自該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為政策過渡期。過渡期內,劇本娛樂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通知規定開展自查自糾,依法變更經營範圍,完善經營資質,向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建立內容自審制度,積極整改並消除消防等安全隱患。各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於2022年8月31日前,將摸底排查情況上報文化和旅遊部。
轉自:廣電業內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