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歲女生李愛(化名)在商場被一5旬男子雷某用肘部襲擊胸部,同行男同學胡林(化名)在控制襲胸男子時致其受傷,於8月21日被永州冷水灘區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
據報道,當地警方稱,男同學的行為不屬於見義勇為,是故意傷害。雷某當時是被叫到商場監控室,實施猥褻行為之後,被胡某攔住產生爭執,在商場監控室指認時跑的,然後胡某去追他把他踢傷,我們法制的意見是這跟見義勇為是有區別的。
雷某被胡某踢傷後構成了輕傷一級,手臂和腿粉碎性骨折,與胡某踢到是有直接聯繫的。
同時,警方還提到,由於當時男生要參加高考,所以沒有立即驚動當事人。胡某家裏的態度一直拒絕民事賠償。
8月25日8:52,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官方微博發佈案情通報,確認胡某某被刑事拘留。
8月21日,冷水灘公安分局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中,對胡某某(男,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
經查:6月1日18時36分,在冷灘區某商場內,雷某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女,2002年9月17日出生)胸部,艾某某的同行男友胡某某因此與雷某某發生爭執。後雙方來到商場監控室查看監控過程中,雷某某藉機跑出監控室,胡某某追至商場外停車場,兩次腳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腳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傷。經司法鑑定:雷某某右肱骨頭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間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為新鮮骨折,兩處損傷分別構腿傷一級。
針對雷某某猥褻他人行為,公安機關已於6月1日受案調查,鑑於其仍在治療期間,暫未採取強制措施。
永州市公安局對此案高度重視,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17歲女孩商場被男子襲胸
查監控發現受害者還有一個女孩
8月24日,17歲的李愛向媒體講述了事件經過。
據李愛説,6月1日下午17時30分左右,她和同學胡林去當地一家商場吃晚飯。當時他們準備去坐電梯,在前往電梯途中被陌生男子襲胸。“那個男子本來是直線行走,看到我以後突然改變方向了,往我這身邊撞過來,然後用手肘撞擊了我的胸部。”
李愛説,當時她感覺胸口特別痛,就下意識的往後面去看是誰撞擊了他。“我發現這名男子也在回頭看我,然後這名男子看到我在看他以後就特別驚訝,慌忙往其他地方走,我就告訴我身邊的衚衕學了。”
當時,她和同學胡林去到那名男子身邊,問他怎麼回事,對方矢口否認,並指李愛撞到了他,想碰瓷。
“我當時覺得他故意襲胸還污衊我,覺得特別委屈,我就哭了。保安就讓我們雙方去看監控。”李愛稱看了監控後,對方想逃跑。
“那名男子就特別慌張,然後試圖逃跑。當時衚衕學坐在門口,不讓他出去。那名男子特別狡猾,看到門旁邊有個垃圾桶,他就跑去假裝一推,然後就把那個門突然就撞開了。他跑出去大概五六米的樣子,衚衕學反應過來了,追上去,因為衚衕學的手受過傷打了石膏,不方便用手阻止,就用腳踹了他小腿的位置,他摔跤了。然後衚衕學讓他不要再跑。”
李愛還透露,她在查看商場監控時發現,該男子還對另一個女孩襲胸。
△該男子當天還對另一名女孩襲胸
她提供了兩段分別為45秒、12秒的監控視頻,證實了她及另一名女孩被襲胸的説法。至於男同學阻止該男子逃跑的視頻,李愛稱後來發現被覆蓋了,無法提供。
當天,民警趕到後介入調查,“之後民警給我們打電話,説那名男子承認猥褻我了。”
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刑拘該男生
其父親認為兒子是見義勇為
8月24日,媒體聯繫到了被拘留男生胡林的父親胡師君(化名)。
胡師君表示,他認為兒子的行為是見義勇為,不理解為何被拘留。
“制止正在實施犯罪的雷某究竟有何過錯?”胡師君表示,《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1、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2、通緝在案的。3、越獄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胡林面對實施犯罪的雷某勇敢地出面制止,該得到的不應是懲罰,而是肯定、支持和獎勵!”
胡師君另外提供了一份當事女生李愛母親寫的材料,裏面有這麼幾段:
“我女兒遭襲擊後疼痛難忍,於是就撥打110報警,襲胸男子發現我女兒在報警後拔腿就往外逃,胡林見狀就疾步追上去阻止該男子逃跑,由於林的右手在今年5月受了傷綁着繃帶,不能伸手抓襲胸男子,情急之下踢了那名男子一腳,猝不及防的那名男子隨之摔倒在商場一樓。”
“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協調下,我女兒和雷某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簽字按了手印,雷某賠償了我女兒的檢查費和路費共計300元,隨後我女兒和胡林便各自離開派出所回家了。”
胡師君透露,令他沒有想到的是,6月6日,當地派出所民警打電話給兒子胡林,説雷某那天摔倒以後受傷了,現在正在住院治療。
當事女生哭訴:
對不起男同學,見義勇為反被拘
事發後的6月10日,聽説雷某要做手術,胡林的父母給雷某交了10000元的手術費。
7月14日,胡林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調解。
“雷某要求賠償20萬元。”胡林父親胡師君告訴記者,該要求遭拒之後,8月21日,兒子胡林被刑事拘留。
對此,胡師君表示不解。在他看來,兒子的行為是見義勇為。“他當時就想阻止猥褻男子逃跑,因手部受傷,不得已才用腳踢了對方。”胡師君還稱,“兒子和女同學李愛今年都參加了高考,考的都不太理想,就是因為這件事壓力太大了。”
而當事女孩李愛也表達了相同意思。“當時那個時候民警還沒來,我們是不是應該有義務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因為他逃跑,所以我們着急,我同學不方便用手阻止,就踹了他一腳導致他摔倒在地。”
對於同學因此事被拘留一事,李愛哭訴道:“我覺得挺對不起他的。他幫助了我,還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釋放出來,並且還要表揚他。”
李愛透露提交了申訴資料,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的檢察院已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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