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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週歲以上老人申領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涉及10多項證明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濟南9月9日電 題:60週歲以上老人申領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涉及10多項證明

  新華社記者馬曉成

  為年滿60週歲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老人提供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是一項重大的民生事項,能讓廣大羣眾切切實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温暖。但近日有羣眾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山東省部分地區申領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流程煩瑣、證明多。

  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督查組深入山東省萊州市核查,發現情況屬實。

  督查組發現,在萊州申領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最多需涉及10多項證明。督查組深入鎮街、村居進行走訪調研,申請獎勵扶助的人員,除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户口本、婚姻狀況證明、養老保險繳納證明、已有子女狀況證明以外,根據不同情況,還需提供收養證,註銷户籍證明,死亡證明,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離婚協議書等材料。

  儘管山東省近年來大力推進電子政務系統,但基層反映,在實際工作中紙質材料一樣也沒有減少。

  督查組實地走訪瞭解到,每年這項工作開始後,一般由村婦女主任收集符合條件老人的相關資料,報到鄉鎮計生辦統一辦理。由於很多農村家庭青年在外務工,家裏只有老人,很多手續都需要農村幹部陪同辦理。經常會遇到老人幾十年前的結婚證、離婚證遺失的情況,這時候農村幹部需要陪同老人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狀況證明,或去法院調取當年檔案出具離婚判決書;有時候碰到喪偶的,還要陪着老人去公安部門或者醫院出具死亡證明。

  “十五年來一直這樣,各種紙質證明沒有減少一樣,明明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就可以解決的證明,卻非讓老百姓‘跑斷腿’,真是勞民傷財。”一些基層工作者也反映工作程序煩瑣複雜。

  根據督查組反饋情況,萊州市決定取消申請人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改為由衞健局到税務局進行數據比對。立即從市級層面建立基於大數據應用的信息管理軟件,重新優化申請流程,力爭打造無證明申請事項。

  督查組建議,山東省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大信息整合和數據共享力度,不要讓惠民政策因為缺乏温度的執行成為羣眾“槽點”。要讓羣眾更多享受到大數據帶來的便利,實現數據多跑路,羣眾少跑腿,不斷提升人民羣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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