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深入開展涉企“掛案”清理 探索刑事案件羈押聽證制度 最高檢發佈“十四五”檢察工作發展規劃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綜合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斌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製定下發《“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對未來五年檢察工作進行謀篇佈局。《發展規劃》共部署了48個方面的具體任務。

《發展規劃》指出,要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涉企“掛案”清理。加大對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問題監督力度。穩慎試點涉案企業合規管理,依法可不捕、不訴、不判處實刑的涉案企業及其責任人須承諾並踐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現代企業規制司法制度。

《發展規劃》要求,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持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地市級檢察院對其他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制度,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決不允許任何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嚴懲、高壓態勢,提高對影響羣眾安全感突出問題的精準打擊力。

《發展規劃》要求,全面推開檢察聽證,堅持“應聽證盡聽證”,原則上有條件的檢察院每年每項業務都要開展。推動降低審前羈押率,探索刑事案件羈押聽證制度;依法行使起訴裁量權,研究探索企業犯罪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完善認罪認罰自願性、真實性保障機制,探索建立證據開示制度,探索建立控辯協商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規範推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實行提前介入、詢問被害人同步錄音錄像全覆蓋,推動完善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制度。實現領導幹部帶頭接訪包案常態化,首次到基層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

《發展規劃》指出,檢察事業進入新發展階段、開啓新的征程,“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要優化“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法律監督格局,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提升法律監督能力為主線,加強基層組織、基礎工作、基本能力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