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汪亮亮 胡秀文
9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全國政協原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沈德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沈德詠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68歲的沈德詠曾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上海市紀委書記、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他於今年3月被查,9月的“雙開”通報稱,沈德詠背棄職責使命,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
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敗
9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原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沈德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沈德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違反組織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公器私用,縱容默許親屬、秘書利用其職務影響充當司法掮客,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敗、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沈德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沈德詠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在最高法工作18年
公開資料顯示,沈德詠,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一級大法官。
沈德詠自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畢業後回到家鄉江西工作,任江西省委政法委幹部、調研室副主任,後來擔任過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等職務。
1998年10月,44歲的沈德詠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同年12月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2006年11月,沈德詠出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08年4月,沈德詠重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正部長級),同時被授予一級大法官。
2018年,沈德詠轉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至被查。
今年3月21日,沈德詠被官宣落馬。消息很突然,因為今年兩會期間,沈德詠還在積極建言資政。2022年3月,時任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沈德詠在兩會上提交提案,呼籲加快制定粵港澳大灣區民商事示範法。
沈德詠被查當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召開會議。黨組成員一致表示,要深刻汲取沈德詠嚴重違紀違法教訓,堅定理想信念,築牢政治忠誠之魂,發揚自我革命精神,堅決管好自己、管好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推動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離職時表示“問心無愧”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在沈德詠被免去最高法常委副院長職務不久後,他曾向最高法同事發出一封離職告別書。
在這封信中,他寫道,“在北京東交民巷27號這所大院,前後20年,我始終如一、問心無愧,真實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實地感受到了那種累並快樂着的感覺,真實地觸摸到了工作與事業的關聯、理想與現實的距離、廟堂與江湖的異同。實話實説,這個過程很折磨人,但我很享受這個過程。”
沈德詠還表示,“在這個崗位上已經堅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務副院長的位置上堅守了創紀錄的10年零2個月,這是一個難度不小、風險不低的崗位,我自認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崗位、守好本分、盡力而為,沒有貪瀆擅權,沒有媚上欺下,沒有攬功諉過。”
此外,他還在信中告誡同事,“作為一位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作為一位法官,特別是作為最高法院的法官,我們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盡忠職守,不越雷池,更要本諸良善之心,正道直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讓法治的公平正義之光,照亮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如今再看這些文字,無疑一記響亮的耳光。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人民法院網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