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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國家醫保局正式向社會公佈《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意見擬規定普通門診費用醫保可以報銷,報銷比例從50%起步。同時,職工醫保個人賬户計入辦法也將有變,醫保單位繳費部分不再計入個人賬户,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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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的核心舉措有3項:
第一,建立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報銷比例從50%起步。把門診小病、常見病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這是一項新增的醫保待遇。按照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在門診開展的一些手術,也納入統籌基金的報銷範圍,參照住院報銷管理。在門診慢特病保障機制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慢特病的保障。
第二,醫保個人賬户的計入辦法也將有變化。
過去醫保個人繳費的2%和單位繳費的30%計入個人賬户。改革後,單位繳費部分放到醫保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賬户,而個人繳費的部分仍然計入個人賬户。
第三,個人賬户的使用範圍擴大了。
之前個人賬户的資金是基本醫保的一部分,執行基本醫保基金的規定。原來只能支付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改革後,將擴大到可以支付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費用;過去只能支付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改革後將擴大到可支付在藥店購買藥品、醫療耗材、小型醫療器械的費用;同時還將探索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另據國家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樊衞東介紹,改革後,不僅醫保待遇不會減,同時也不增加個人繳費。“我們提高門診保障水平,是通過優化個人賬户的結構,增強做大統籌基金,同步擴大基金的保障範圍,把門診小病納入到保障範圍。讓老百姓對身邊的醫療服務放心、滿意。”樊衞東説。
對於改革前醫保個人賬户的積累資金,樊衞東解釋,改革前個人賬户積累的資金仍歸個人所有。在使用上,原來執行什麼政策,還執行什麼政策。“原來的那部分不作改變;改革也絕不是個人賬户存廢的問題。”
【來源:四川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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