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近日公佈,其中提出的“帶薪休假”也就是俗稱的“強制休假”制度,引發社會關注。
徵求意見稿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應當説,我國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帶薪休假制度早有明確規定。問題是,現實生活中因為種種原因,在一些領域、一些地方,這個好制度很難落實。比如不少單位的部分崗位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相關職員一休假,其他人不易頂替;有的單位表面上支持帶薪休假,實際上卻安排相關員工變相加班等。
對一項法定的、能有力保障廣大職工健康的好制度來説,即使落地不易,我們也應當根據現實國情積極探索,集思廣益,循序漸進,先易後難,一步一步破解難題,推動帶薪休假制度得到真正落實。深圳此次出台徵求意見稿,就是一個積極的舉措。政府部門、用人單位、職工和工會等有關各方不妨好好探討一下,如何進一步細化方案,找到各方都能接受、切實可行的好辦法,實現共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來源: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