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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換人生28年案”今開庭:原告索賠三百萬,調查未有結果

由 公西成化 發佈於 綜合

  9月11日上午,“錯換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圖9月11日上午,“錯換人生28年案”將在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姚策及其親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每人60萬、撫養非親生子撫育費28萬、已產生醫療費74萬及判決後醫療費等共計約300萬元。

  澎湃新聞從姚策方代理人、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處獲悉,9月9日,原被告雙方曾交換證據,並在法院進行調解,但分歧很大,沒有結果。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3月,28歲的江西人姚策確診肝癌,其母蔣明麗(化名)決心割肝救子,檢驗時,發現自己並非姚策親母。後經證實,28年前(1992年),蔣明麗在河南省開封醫專第二附屬醫院(現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生下一名男嬰,男嬰被護士抱去嬰兒房照管。三天後出院時,她們從護士手中接過孩子抱回家。2020年4月,蔣明麗夫婦在河南省駐馬店市找到親生兒子郭威。郭威的“爸媽”郭仁寬(化名)夫婦,則與親生兒子姚策相認。

  澎湃新聞注意到,姚策方共提起兩起訴訟,案由均為“侵權責任糾紛”,兩份起訴狀主張的賠償金額合共3010087.31元。

  姚策母親接受採訪。兩份起訴書稱,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醫護人員在對新生兒日常護理過程中,存在重大過失,使姚策脱離親生父母監護,致使親子關係遭受嚴重損害,使郭仁寬夫婦撫養非親生子長達28年,醫院應承擔因此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及其他損失。此外,姚策因出生時被“錯抱”,導致其脱離親生父母監護,未被盡到嚴格的乙肝加強治療,致其年僅28歲就罹患肝癌晚期,醫院應賠償醫療費用等。

  今年4月,“錯換人生28年”引起媒體關注,河南大學和開封市衞健委展開聯合調查。對此,周兆成律師表示,至今,聯合調查組未公佈調查結果。

  周兆成律師指出,該案焦點,是究竟如何抱錯的,以及姚策罹患肝癌與醫院過錯的關係。9日在法院交換證據和質證時,醫院在答辯狀中指出,抱錯行為發生在醫院,但不排除其他因素造成。

  周兆成稱,據其瞭解,生產前,醫院對姚策親生母親進行過乙肝兩對半的檢測,但目前沒有找到檢測報告,這樣關鍵的病歷證據遺失的話,不利後果應由醫院承擔。他們認為,姚策罹患肝癌,核心原因是其出生後醫院沒有及時打乙肝防禦針。而醫院認為,姚策在母嬰體內就已感染乙肝,所以打不打乙肝疫苗,不會影響其乙肝的結果,他們對此不認可。

  周兆成律師介紹,其原本接受雙方家庭共6人委託。不過,姚策從兩歲半就罹患乙肝,到後來患癌、尋親,到現在,其養父母一直飽受精神傷害,因情緒崩潰,他們暫時退出了此次訴訟,但會作為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