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不應忽視的細節
寫借條不應該忽視的細節
現今社會,借條大概是人們接觸最多的合同了,但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收到借條時,往往會忽視一些重要的細節,而恰恰是這些細節,可能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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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17年7月18日,宋某、趙某二人因裝修店鋪需要資金,向劉某借款60000元,並共同出具了借條,其中載明“今借到劉某人民幣陸萬元整(利息2分)”。次日,劉某通過銀行轉賬將60000元借款轉至趙某的賬户。嗣後,宋某、趙某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劉某經多次催討未果,遂訴至陽新法院,要求宋某、趙某償還本息。
陽新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涉案借條雖未明確約定“利息2分”是月息還是年息,但根據民間借貸的交易習慣,並結合市場利率推斷涉案條據中約定的利率應系月利率2%,同時,該利率未超過法律許可的範圍,對於劉某的訴請,該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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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借錢看似簡單,但在司法實踐中因借條書寫不規範導致自身權益受損的現象屢見不鮮,所以出借人在收到借條時應謹慎再謹慎,防止借條出現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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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小貼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