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公募REITs開閘,多家基金公司積極籌備產品,項目及人才儲備面臨考驗

由 欽慶敏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上海,記者 韓理)訊,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了《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同時,證監會就《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公開徵求意見,兩大文件的發佈標誌着我國將在基礎設施領域正式啓動公募REITs試點。

  財聯社記者從公募機構瞭解到,多家公募基金公司直言對相關產品“有興趣”,甚至已經有公募機構開始“跑項目”。而在積極準備的同時,業內也在呼喚公募REITs的更多細則出台。

  基金公司積極準備

  財聯社記者從多家公募機構瞭解到,不少基金公司都表示對公募REITs“積極關注”。

  海富通固定收益投資副總監陳軼平回覆記者表示:“公募REITs開閘肯定是好事,我們也在積極準備中。公募基金有動力、也有能力去做這樣的事情。參照國外經驗,REITs產品對於很多長線資金來説都較有吸引力,而且一般產品規模也較大,有利於公募基金做大做強固收業務。”

  不過也有頭部公募機構告訴記者,暫時還沒有這方面的準備。

  據中金公司研報,目前全球REITs規模近2萬億美元,但仍屬相對新興的資本市場品種。截至2019年底,全球REITs規模超2萬億美元,其中約65%來自美國,在其他國家REITs仍屬相對新興的資本市場品種。中國是第40個設立REITs工具的國家/地區。

  雖然早在2015年鵬華基金就已經推出了國內首隻投資REITs項目的公募基金——鵬華前海萬科REITs。但無論是產品交易結構還是投資範圍,與《指引》均存在差異。

  此次《通知》正式明確了“公募基金 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結構。同時打破了原有“雙十”的集中度限制,明確了“80%以上基金資產持有單一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全部份額,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持有基礎設施項目公司全部股權”。

  鵬華基金指出,《通知》在資產遴選、方案設計、定價發行上非常明確地實行權益投資的導向,在項目盡調、發行、運營、信批上,明確了公募基金的主導地位,並通過二級市場交易模式提供流動性,雖然在底層資產範圍、單一資產投資比例等方面仍與海外公募REITs有所差異,但運作模式上已經比較接近,非常值得期待。

  項目及人才儲備是挑戰

  儘管《通知》的下發打開了一個新興萬億市場的大門,不過這僅僅是第一步。

  根據“公募基金 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結構,如何尋找到優質的底層資產是關鍵點。數據顯示,自交易所ABS備案制以來,在“基礎設施收費”、“PPP”、“不動產投資”三大資產類別上開展ABS項目最多的機構均以證券公司為主,公募機構在這方面積累頗為薄弱。

  中基協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基金子公司ABS存量產品數量突破了200只,規模逼近2000億,這兩項數據只是券商同期的不到七分之一。

  陳軼平亦認為,在當前利率下行的通道中,底層優質資產較少,最終REITs產品的收益率可能沒有大家想象中那麼高。

  有籌備產品計劃的公募機構已經開始積極尋找項目。深圳某公募市場人士告訴記者:“公司已經開始跑項目了。”

  相關人才儲備也被認為是公募機構未來將會面臨的問題。

  “公募REITs看起來是《證券投資基金法》下的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但是和我們目前的公募基金產品相差迥異。”德邦基金總經理陳星德認為,“因此《指引》要求基礎設施基金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積極履行基礎設施項目運營管理職責,為此還需要配備有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管理或運營經驗的人員。”

  陳星德還補充表示:“公募REITs在基金髮行定價方式、估值方式、信息披露內容、利益衝突管理等方面具有很強的獨特性,對於目前基金管理公司來説等於是一個全新的業務領域,有着巨大挑戰。”

  有待更多細則出台

  在積極準備的同時,也有不少公募人士表示,公募REITs的設計還有待更多細則出台,比如進一步明確税收等事宜。

  鵬華基金認為,REITs在美國得到迅速而持續的發展,主要得益於其税收政策的驅動,税收優惠成為了REITs發展的核心驅動力。目前REITs試點通知並未提及税收優惠及雙重徵税的問題。

  此外,平安證券研報認為,基礎設施 REITs未來可能會遇到如下問題:

  其一,地方政府官員的任期不同,會導致參與基礎設施 REITs 的積極性存在較大分化。對於任期較短的官員,為了短期內大幅增加財政收入,可能會集中將本地的基礎設施優質資產進行證券化;對於任期較長的官員,優質的基礎設施資產是本地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參與證券化的積極性可能會不高。

  其二,公募一旦取得“基礎設施項目完全所有權或特許經營權”後,需要參與基礎設施的運作、維護、後續發展,這與公募基金財務投資的理念和定位可能衝突。文件規定,原始權益人應當以戰略配售方式持有不低於 20%的份額,鎖定期限不少於五年。那麼五年之後,原始權益人的份額找不到新的投資者,Reits 的實質控制權和運維責任都會落在基金管理公司的身上。

  其三,基礎設施 REITs 的產品設計較為複雜,普通個人投資者短期可能難以理解。根據文件要求,個人投資者最多隻享有基金份額的 16%,那麼公募是否有動力花較大的成本向個人投資者銷售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