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子揚)2月25日,新京報記者獲得一份天絲集團的聲明顯示,針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發佈的關於“50 年協議”的聲明,天絲集團已申請司法鑑定。而中國紅牛此前稱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協議書原件,並將追究泰國天絲法律責任。
在2月23日,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已經取得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中食工業總公司、深圳中浩集團簽署有效期為50年的《協議書》原件,並已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此協議書原件,作為案件再審的重要依據,還稱將追究泰國天絲及其代理律師的法律責任。據瞭解,50年《協議書》共九條,其中第一條約定“只有中國紅牛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泰國天絲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他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
天絲集團則在此次聲明中稱,最高人民法院已就“紅牛”系列商標權屬和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商標許可於2016年10月6日到期等事實作出終審生效判決,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目前僅提出再審申請,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的法律效力不受其影響。
另外,天絲集團認為,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多次意圖通過訴訟搶奪天絲集團“紅牛”商標和在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中的股權,天絲集團已於2016年提起訴訟。同時,對有關責任人在管理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期間存在的涉嫌職務侵佔、非法轉移公司重大資產等侵權和違法行為的法律程序也已經啓動。
在2月23日的聲明中,中國紅牛認為,泰國天絲及其代理律師多次在各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聲稱“沒有簽署過該協議書”“案涉協議不具有真實性”等,涉嫌虛假陳述及作偽證。中國紅牛將對泰國天絲及其代理律師涉嫌違法行為向有關司法機關進行舉報和投訴,追究其法律責任。
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