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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9日訊 今日,毅昌科技(002420.SZ)股價上漲,截至收盤股價報7.26元,漲幅7.24%。
昨日晚間,毅昌科技發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574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擬投入新能源汽車輕量化配套建設項目、合肥毅昌新能源產業基地建設項目(一期)、醫療健康配套產品產業化基地項目、償還有息負債及補充流動資金。
新能源汽車輕量化配套建設項目總投資為15000萬元,公司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入15000萬元,建設期為兩年,財務內部收益率為19.78%(税後)。公司全資子公司蕪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實施。該項目備案文件已取得(登記備案項目編號:開備〔2022〕84號),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尚在辦理過程之中。
合肥毅昌新能源產業基地建設項目(一期)總投資30401萬元,公司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入30401萬元,建設期為兩年,財務內部收益率19.32%(税後)。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實施。該項目備案、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尚在辦理過程之中。
醫療健康配套產品產業化基地項目總投資32339萬元,公司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入32339萬元,建設期為兩年,財務內部收益率23.21%(税後)。上市公司負責實施。該項目備案文件已取得(項目代碼:2207-440116-04-01-649343),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尚在辦理過程之中。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中的8000萬元將用於償還有息負債及補充流動資金,能夠有效降低公司利息支出,節約財務費用,有利於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以及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募投項目建成投產後,能夠進一步擴大公司精密模塑類產品、液冷板產品的產能,滿足新能源汽車、醫療健康行業相關產品持續增長的市場需求,進一步增強公司在上述兩個行業的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公司的長期盈利能力也將獲得提升。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採用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方式,在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發行之日起十二個月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
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為包括高金富恆在內的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除高金富恆外的其他發行對象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資者。截至預案公告日,本次發行對象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熊海濤控制的高金富恆,本次向其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採取詢價發行方式,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高金富恆不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詢價過程中的報價,其認購價格與其他特定投資者認購的價格相同。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12030萬股(含本數),即不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其中,高金富恆同意並承諾認購數量不低於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15%(含本數),且不高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30%(含本數)。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均以現金方式、以相同價格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高金富恆認購的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或上市流通。除高金富恆以外的其他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新老股東共享本次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十二個月。
截至預案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25.98%。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2030萬股(含本數),其中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高金富恆同意並承諾認購數量不低於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15%(含本數),且不高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30%(含本數)。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總股本為40100萬股。本次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直接持有10419.89萬股,佔總股本的比例為25.98%。熊海濤通過直接及間接持股方式控制的高金集團的股權比例為99.75%,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按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上限12030萬股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發行前的40100萬股增加到52130萬股,高金富恆擬以現金認購數量不低於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15%(含本數),且不高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30%(含本數)。如高金富恆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15%,則高金富恆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為3.46%,熊海濤通過高金集團和高金富恆間接控制公司23.45%的股權,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尚需履行以下審批程序:(一)本次非公開發行尚需取得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二)本次非公開發行尚需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