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ST林重擬遭證監會處罰

2020年7月16日,*ST林重發布了關於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從中看到:2020年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林州重機涉嫌違法的事實為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一、對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二、對郭現生、郭釧、曹慶平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據瞭解,目前*ST林重收到的只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最終的結果還需要等待《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確認,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間買入,並在2019年11月22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發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徵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此外,*ST林重還在公告中表示: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本次涉及的違法行為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項至第項及《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最終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為準。

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ST林重擬遭證監會處罰

記者從“天眼查”獲悉,公司的主營業務為煤礦機械、防爆電器、機器人產品製造、銷售、維修及租賃服務;煤炭銷售;礦建工程服務和生鐵及鐵精粉業務。接下來對於*ST林重相關事件的進展我們仍將持續跟蹤。

更多維權個股詳情請見: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13 字。

轉載請註明: 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ST林重擬遭證監會處罰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