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行代銷他行理財產品 專家稱應注意風險隔離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財經

  銀行過去只能銷售自己銀行的理財產品,但隨着理財子公司的成立和資管新規的落地,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渠道進一步拓寬。記者近日發現,目前有不少銀行在代銷其他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產品。

  銀行理財子公司拓寬銷售渠道

  記者對相關數據梳理後發現,目前已有多家中小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在拓寬銷售渠道,通過其他銀行代銷理財產品。

  9月3日,微眾銀行宣佈上線“活期+”新產品“興銀添利寶”,這是微眾銀行APP首次代銷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產品。記者注意到,這款產品0.01元即可起投,結合“活期+”轉賬、支付無需贖回等功能,該產品在上線初期單日年化收益約為“3.25%+”。

  招商銀行上個月在其APP理財頻道,開始代銷建設銀行理財子公司建信理財“嘉鑫”封閉式理財產品。這款產品1元起購,業績比較基準年化收益率高達4.5%。

  此外,浙江網商銀行代銷建信理財產品,江蘇銀行代銷中銀理財產品、中信銀行代銷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等。早前,2019年12月,杭州銀行也宣佈與中信銀行、華夏銀行等“強強聯手,開放融合”,在杭州銀行we理財平台上銷售上述銀行的理財產品。

  目前代銷的理財子公司大部分都是固收類和混合類產品,配置權益類資產比例多在20%或30%以內。作為代銷渠道,多家銀行均在產品説明書中披露稱,自身為代銷機構,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兑付和風險管理責任。

  “按照資管新規等相關監管文件規定,銀行及其理財子公司以後都可以銷售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了。”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相對前衞的銀行已經開始嘗試代銷其他銀行的理財產品了,相信日後代銷其他銀行理財產品會是一個大趨勢。”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理財子公司的成立門檻相對較高,很多中小銀行無法成立理財子公司,對於理財產品種類不夠豐富的中小銀行來説,或許會把重心放在做好代銷平台上。此外,代銷他行理財產品也是中小銀行拓展中間業務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小銀行加入代銷其他銀行理財產品的隊伍中。

  代銷他行理財產品應注意風險隔離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代理銷售理財產品。

  普益標準研究員楊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辦法明確了銀行子公司理財產品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也可以通過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銷,這會進一步擴大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合作範圍。隨着近年來互聯網直銷渠道的崛起,大資管機構的競合更加深入,未來可能會有更多銀行或外部機構選擇合作代銷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

  交通銀行研究員、西澤研究院特聘高級研究員鄧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銀行在代銷其他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時,必須遵守監管機構相關規定,嚴格把控產品的合規性,同時加強投資者的管理力度,做好代銷業務和自身業務之間的風險隔離。

  鄧宇對記者表示,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的最終目標就是實現銀行資產管理的專業化與獨立性,客户理財的方向將逐步市場化,以淨值化為主要方向,打破剛性兑付。在轉型期,客户的資產配置理念、風險測評管理、淨值產品營銷等都將發生根本性變化,這將幫助銀行客户全面樹立風險意識,提升金融素養。

  鄧宇進一步表示,在銀行理財淨值化轉型背景下,部分中小銀行面臨巨大壓力,因此部分中小銀行可能會選擇把代銷其他金融機構更為成熟的理財產品作為主要業務。

  據《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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