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很多地方重金投建的充電站、充電樁已經成了擺設。確切地説,連擺設都不如,因為既不算風景線,又佔地。既無人光顧,也沒人服務,甚至雜草叢生,實屬工業垃圾“充電樁”。可笑的是,有的充電樁還是當年的示範項目。
這一現象初看令人不解。因為新能源汽車仍然處於朝陽產業的態勢,續航能力也仍然是發展的瓶頸。我國2019年底新能源汽車和充電樁的比例是3比1,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規劃的1:1 差距甚大。很多用户還在為充電難發愁。為何這些地方奢侈到可以大量廢置充電樁?
答案是因為沒有遵循市場規律。充電樁雖然立起來了,但要麼設備老化,要麼選址偏僻,不能正確滿足市場需求,自然也就會被消費者嫌棄。充電樁本質上是具有不動產特色的服務行業,你再價廉質高,消費者也不能帶回家,所以地理位置至關重要。
那為什麼會有這種浪費現象的存在呢?為何這些投資的企業家如此不明智?部分答案可能是因為他們“愚蠢”,盲目跟進,借2014年國家電網允許非國有資產進入的政策東風,而覺得先跑馬圈地好了。
但畢竟一般人不會故意跟自己的錢過不去。所以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或許在於他們一開始投資時就已經“賺到了”。他們未必真正在意將來靠充電樁賺錢,而是意在一開始獲得的政府補貼。如果補貼豐厚的話,那商人本來對於成本收益應有的敏感就會變得遲鈍,甚至不在乎生產出來的質量是否能獲得消費者滿意。
因此,充電樁一邊供不應求,一邊門可羅雀,不是市場的失靈,而是一些地方政府的產業補貼政策的失靈。有的部門沒有真正樹立起為民眾服務的理念,在事前,要麼簡單追求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只是一時“刷量”;要麼拍腦袋決策,對可能需要的配套措施想得不周全。在事後,則欠缺不斷跟進調整的細緻意識和持之以恆提供配套服務的動力與能力。
其實,充電樁已經不算是高科技了,充電樁的市場需求和潛在市場回報也是客觀存在的。如果真正放手市場來配置資源,那企業自然可以合理規劃進退。我們贊同當初放開民營資本進入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在此前提下,應該讓企業家根據市場信號,自行尋找合適的布樁位置、並提供合適的設備。
對此,政府部門需要做的不是提供財政補貼等粗放式刺激,但也不必完全無所作為。政府部門可以做的事情還不少。一是根據居民區的聚集程度,合理規劃充電樁、充電站的土地使用方案,為使用電動車的居民就近提供充電的條件,並防止個別企業先以充電站的名義佔用土地、徐圖其他商業目的。在市區,也可以優先推進費時較短的換電而非充電模式。
二是對充電樁的產品質量和使用計量進行有效監督,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果確實希望通過補貼來促進行業發展的話,可以借鑑北京的經驗,根據充電量等有市場力量實際“用腳投票”的持續使用度予以補貼,而非對建設充電樁予以補貼。
三是為不同企業提供一個真正健康、正常的競爭環境,讓不同稟賦的企業根據自己的能力來決定如何進入。加強競爭,也需要通過行業協會引導不同充電樁企業實施充電軟件(APP)的互聯互通、共同結算。現在市面上的充電樁APP至少有五十個,屬於不必要的市場割裂,也給消費者帶來了很多困擾。
繆因知(學者)編輯 陳莉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