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冷翠華
當前,人身險公司正在積極備戰2021年的“開門紅”。在今年保費增速承壓的情況下,各險企紛紛加大了明年“開門紅”的推動力度。在此背景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10月29日向各人身險公司下發《關於加強規範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規範人身保險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郝演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開門紅’本身沒有錯,但在相關活動越來越前置的情況下,年底這段‘真空期’如何保護消費者權益是需要回答好的。”
“從年度業務發展計劃上報的時間節點來看,該《通知》劍指2021年人身險行業‘開門紅’。”申萬宏源非銀金融行業分析師葛玉翔表示,該《通知》的本意是引導“合規開門紅”,而非“限制開門紅”,通過指導險企自查,落實工作要求。
險企銷售違規現象
有所抬頭
“開門紅,全年紅”。人身險公司歷來高度重視“開門紅”工作,為了取得“開門紅”的轟動效應,多數1月份生效的保單實際上都是在頭一年年底談好的。記者根據月度保費數據統計發現,最近3年,行業1月份保費收入約佔全年保費的24.3%。
“開門紅”本身無可厚非,但在這一時期,往往更容易出現銷售誤導的現象。今年,不少人身險公司面臨較大的銷售壓力,防範銷售誤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必要性就更為突出。“事實上,人身險的銷售誤導一直都存在,但在開門紅時期會更明顯。現在,微信、短視頻等宣傳陣地更多,對銷售誤導的監管也更難。”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由於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了險企經營節奏,對保單銷售、隊伍留存、組織擴張、保費增長和價值提升均產生了衝擊,各險企完成2020年目標的難度大幅增加。
“《通知》要求行業落實整改要求並加大違法查處力度的方式有望肅清行業競爭亂象,利好有序合規推進‘開門紅’工作的優質人身險公司。”葛玉翔表示,為提升隊伍的士氣,行業普遍提前進入2021年“開門紅”工作,並通過縮短返還期限的方式吸引消費者。部分公司為搶抓業務,推動“開門紅”過程中確實存在銷售誤導、財務數據不真實等多種問題。
《通知》要求堅持“保險姓保”,摒棄片面追求規模,嚴格規範銷售行為,不斷優化產品供給。同時,《通知》還要求各總公司、省分公司應於2020年11月10日前將2021年度業務發展計劃上報,並於2021年3月31日前報告自查整改情況。葛玉翔認為,從上報時間節點看,《通知》劍指2021年人身險行業“開門紅”。
不當捆綁銷售、詆譭同業等
將被重點查處
面對“開門紅”時期可能出現的亂象,《通知》將加大市場行為監管力度,重點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第一項即為承保過程中異化保險產品功能,將不同保險產品功能錯配,進行捆綁銷售。違背客户意願向客户銷售與其實際需求不符、嚴重超出客户保費支付能力的保險產品。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曾女士就曾度過了一段“借債交保費”的困難日子。其在保障型產品配置薄弱的情況下,於2015年“開門紅”期間購買了某理財型保險產品,年保費達10萬元,但此後其發生家庭變故收入鋭減,此時,如果退保,損失巨大;繼續交保費又困難重重。
監管部門將重點查處的其他行為還包括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等製造傳播虛假信息進行銷售誤導;炒作停售;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在宣傳、銷售新型產品時,僅按照高、中檔水平演示保單賬户利益;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詆譭同業商譽,對同業人員進行“惡意挖腳”等。
郝演蘇對記者表示,真正的“開門紅”應該是始自1月份的推動,而非將年底的需求延至年後。
“銷售誤導不僅會帶來退保率上升,還可能帶來理賠糾紛,損害企業和行業聲譽。”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銀保監會提前“敲打”既是對保險公司的警醒,也是防“雷”行動。
對各人身險公司,銀保監會要求其摒棄片面追求規模和業績、以高費用換取短期業務發展的經營思路,迴歸風險保障本源,合理規劃全年發展任務,平衡業務發展節奏。同時,要公平合理設計保險產品,並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適當的客户,對保險產品進行組合銷售的,要明確告知並確保消費者能夠單獨購買任一主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