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將為實體經濟帶來更多活水

  日前,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優化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配置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進一步促進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引導保險資金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積極發揮保險機構作為資本市場重要機構投資者的作用。

  據瞭解,當前保險業經營總體穩健,風險完全可控。2020年1—5月,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9555億元,同比增加171%,行業現金流充裕。目前,保險資金權益類資產配置較為穩健。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餘額為4.38萬億元,佔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的22.57%。其中,長期股權投資1.95萬億元,佔比10.05%;股票1.54萬億元,佔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萬億元,佔比2.76%。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通知》共有十二條,主要內容有三方面:

  一是設置差異化的權益類資產投資監管比例。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及風險狀況等指標,明確八檔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總資產的45%。這主要考慮是在差異化監管基礎上,賦予公司更多自主投資權,提高監管政策的精準性和針對性。

  二是強化對重點公司的監管。從防範風險角度出發,明確規定償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險公司,不得新增權益類資產投資,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足100%的人身險公司、資金運用出現重大風險事件、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較弱且匹配狀況較差、受到處罰的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不得超過15%。

  三是增加集中度風險監管指標。針對以往出現的盲目投資、投資衝動帶來的過度投資、頻繁舉牌等不理性行為,在現有指標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集中度監管指標。《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單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0%,進一步分散類別和品種投資風險。

  “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更大程度將資金運用的自主決策權交給保險公司,相應風險和責任也由保險公司自主判斷並自行承擔。同時,積極探索建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分類監管機制,對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投資實行差異化監管比例,分為不同監管比例檔次,有助於改變以往監管政策‘一刀切’和‘差公司生病、好公司跟着吃藥’的情況。”該負責人説,對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配置實施差異化監管,支持償付能力水平充足、財務狀況良好、風險承擔能力較強的保險公司適度提高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有利於積極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定的優勢,為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提供更多資本性資金。(記者 王俊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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