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李慧敏)訊,5月22日,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召開第七次會員大會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着重強調,證券業高質量發展要走專業化道路和進行全鏈條監管。這也成為了週末以來證券行業關注的焦點。
種種跡象來判斷,在具體落實上,對於推動行業機構專業化、差異化發展,切實優化行業格局等問題,監管已有系統考慮,將在豐富服務功能、資本實力擴充、國際化佈局、金融科技等方面給予引導和支持。
在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方面,針對“實力券商”和“中小券商”,有不同的引導方向,一個是苦練“內功”,一個是彰顯“特色化”。
對於證券公司治理,財聯社記者梳理相關信息發現,自今年開始,有兩項舉措在悄然推進,包括看穿式監管和全鏈條問責。
“監管通過這種方式來倒逼治理的有效性、合規風控的有效性。從業務前端穿透至合規風控看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從項目人員到部門負責人到合規風控負責人,再到分管高管甚至總經理、董事長,從全鏈條的每個環節是否發揮作用以及責任點。”有專業人士如是分析。
專業化是機構安身立命之本
“專業是行業機構安身立命之本。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易會滿要求,證券行業要在“特色、強項、專長、精品”方面多下功夫。
易會滿表示,隨着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行業的經營發展環境正面臨深刻變化,只有突出專業能力、專業特色、專業優勢,注重培養具備專業主義精神的人才隊伍,才能行穩致遠,逐步積累聲譽資本,為高質量發展拓展更廣闊的空間。各證券公司要根據自己的比較優勢,提升細分領域的專業能力,走出一條精品化、專業化的發展道路,形成差異化、特色化發展的行業格局。
“易會滿主席着重強調專業化發展,一方面是因為目前‘看門人’責任要求在空前強化,專業的中介機構必須發揮應有的專業職能;另一方面,在同質化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迫切需要證券行業的差異化發展。如果中介機構都從自己特色、強項、專長來發力並開展業務,才有可能打破同質化競爭。”有分析人士表示。
“我國證券業存在同質化問題,券商缺乏差異化和特色化。中小券商的優勢在於細分領域的專業能力與局部資源,可以補充大型券商的功能缺失,填補市場需求的空白區域,中小券商應結合自身資源稟賦,才能發揮比較優勢。”一家中等券商高管表示,但現實上能夠真正認識到這一點、並付諸行動的中小券商還不多。
國信證券金融團隊的行業報告顯示,我國證券行業在業務內容、網點佈局、經營模式、營銷策略等方面或多或少均存在同質化問題。
“近年來各方努力之下,同質化問題雖然有所緩解,但是仍需要新的抓手,也就是説,券商對自身情況有更清醒的認識進而作出更為明確的發展規劃,同時,也需要監管更為堅定的方向引導。”有頭部券商相關人士如是表示。
實際上,從種種跡象來看,對於推動行業機構專業化、差異化發展,切實優化行業格局等問題,監管已有系統考慮,可能將在高質量發展、豐富服務功能、資本實力擴充、國際化佈局、金融科技等方面給予引導和支持。
在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方面,針對“實力券商”和“中小券商”,有不同的引導方向,一個是苦練“內功”,一個是彰顯“特色化”。
“推動有條件的公司在資本實力、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團隊素質、客户結構、信息技術等方面苦練‘內功’,爭取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品牌影響力和系統重要性的現代投資銀行。”有接近監管人士表示,而推動中小券商差異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結合自身專業優勢,服務所在區域的特色化需求,在特定行業、一定區域內精耕細作,在“特色、強項、專長、精品”方面多下功夫。
同時將進一步督促並鼓勵證券公司豐富服務功能。督促證券公司梳理投行業務體系,全面提升保薦質量,提高詢價、定價等核心競爭力。鼓勵證券公司以客户為中心,不斷開發金融產品、深化金融服務,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研究推進併購融資,進一步完善、深化資產定價、風險管理和麪向客户的綜合服務能力。
“支持證券公司在境內外多渠道、多形式融資,優化融資結構,增強資本實力。支持優質行業機構提高資本利用效率。支持行業內依法開展市場化的併購重組,促進行業結構優化及整合。”上述接近監管人士表示,這都是提升行業競爭力的舉措。
此外,國際化和金融科技發展,顯然也是科技創新時代證券業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配置。
據介紹,支持證券公司完善國際化佈局表現在,進一步落實對外開放政策,以開放促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行業機構“走出去”,依法設立、收購境外證券經營機構,提升為實體企業“走出去、引進來”提供配套金融服務的能力。
“支持證券公司金融科技發展,提高行業數字化能力。應該會鼓勵證券公司加大新技術和科技創新投入,在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可靠的基礎上,加大金融科技領域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應用,提高金融科技開發和應用水平,培育創新發展新動能。”前述分析人士猜測。
看穿式監管和全鏈條問責
着力強調專業化、特色話的同時,易會滿重點放在了證券業發展無法迴避的基礎性工作——公司治理問題。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任何公司行穩致遠的微觀基礎,作為投資銀行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幫助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因此自身更要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為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易會滿如是表示。
易會滿同時直言不諱地指出,近年來,行業存在的重市場輕風控、重項目輕准入、重眼前輕長遠等問題,出現了一些金融機構風險個案的暴露,追根溯源,內部人控制、“三會一層”虛設、制衡失效等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而在2020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對“健全金融機構治理”提出了明確要求,顯然,中央已將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狀況,納入了關乎資本市場能否健康發展的範疇。
易會滿強調,要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釐清股東資質,規範股東行為,做到股東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監管部門將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強化股東穿透管理,加強對實際控制人監管。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全鏈條問責,發現一起、從嚴處罰一起,絕不姑息。
“我們注意到,自今年開始,監管在強調兩個提法:看穿式監管和全鏈條問責。所謂看穿式監管,個人理解是從業務前端穿透至合規風控看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全鏈條問責是從項目人員到部門負責人到合規風控負責人,再到分管高管甚至總經理、董事長,從全鏈條的每個環節是否發揮作用以及責任點。”前述分析人士表示,上述舉措從梳理近期對券商的處罰、處理情況能夠看得出來,監管應該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倒逼治理的有效性、合規風控的有效性。 如果説對於“看穿式監管”和“全鏈條問責”兩個提法感受不深,那麼對於高頻率、高密度的罰單應該已有痛感。
4月6日,證監會同一天公佈37條對券商違規的處罰信息,市場驚呼“史上罕見”,而且37條罰單八成以上開給了投行及保代從業人員。
根據易董統計數據,年初至5月11日,證監會以及各地地方證監局等監管機構針對投行業務違規問題已下發50份監管處罰函,其中中信建投、中信證券、中泰證券、中金公司、五礦證券、國金證券、海通證券等在內的15家券商和60位保代從業人員因投行業務違規問題遭罰。
從違規類型來看,既有券商和保代從業人員在IPO階段出現未勤勉盡責督導披露信息、發行人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以及誤導性陳述;也有在併購併購重組階段盡職調查不規範等。從處罰類型來看,有約見談話,也有出具警示函以及暫停辦理業務等。
至於“嚴”的程度到底如何,有數據參照,在2016年-2018年三年期間,監管總計對10家次證券公司作出了行政處罰,兩廂對比一目瞭然。
而有接近監管人士透露,針對當前行業機構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環節,監管擬從四個方面持續推進行業機構治理。
一是完善外部行政監管體系。堅持放管結合,圍繞持續提升機構監管有效性核心問題,堅持科學監管、分類監管、專業監管,持續監管。
二是健全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以《證券法》《基金法》為基礎,修訂《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修訂內控辦法、從業人員辦法、制定公募基金管理人辦法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機構監管的“四梁八柱”。
三是優化公司治理體系。強化股東穿透管理,健全股東會、事會、監管會、管理層歸位盡責;落實全面風險管理和全員合規要求,切實提高內控合規水平。
四是構建有效的市場治理體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行業機構特別是上市機構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探索建立執業質量評價體系,提高執業的透明度,發揮市場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