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拒收現金?央行出手:罰!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財經

  中國人民銀行13日對外公佈,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沭陽支公司等7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2000元至4萬元人民幣不等。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被曝光的單位包括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停車場、保險公司、醫療機構等。個別保險公司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支付保費、購買保險產品,有的物業公司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支付停車費,還有的機構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支付核酸檢測費……

  近年來,人民銀行持續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並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人民銀行相關人士介紹,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提升服務、共同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