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准中國中信集團和北京金控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許可申請,並向兩家公司頒發了首批金融控股公司牌照,中信集團和北京金控也成為2020年11月《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正式實施後,首批獲頒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的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獲批的中信集團和北京金控均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以上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涵蓋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多種業務,符合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條件。此外,光大集團、招融控股、萬向控股等也已向央行提交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
專家認為,隨着首批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發放,預計未來相關公司都將申請金控牌照,金融控股公司也將得到進一步規範。
專家表示,過去幾年,個別非金融企業通過槓桿收購等方式控制一批金融機構,形成了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平台。控股股東與下屬的金融機構、同一控股股東下屬的金融機構間產生了大量有利益輸送的關聯交易,造成了監管空白地帶,也產生了系統性風險隱患。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 曾剛:加強這種非金融企業類型金融控股監管,其核心是為了應對系統性風險。從宏觀審慎的角度去進一步完善監管框架,把它納入到監管體系當中。同時,在這種關聯交易方面進行嚴格的規範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