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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税收優惠政策再延續 加力“輸血”小微企業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記者 包興安

  為幫助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財税政策支持不斷加碼,目前已形成增值税減免等多項普惠金融税收優惠政策,這將進一步激發小微企業活力。

  6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表示,更好落實財税政策優惠措施。加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税收優惠和獎補措施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應享盡享。加強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保障,做好財政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當前,中小微企業面臨着生存困難,需要從各方面給予輸血支持,幫扶它們渡過難關,因此放水養魚的辦法之一,就在金融服務鏈條各環節降低交易成本,不僅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税收減免政策支持,還減輕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機構的税收負擔,從而鼓勵金融機構提供更加低廉的資金成本,解決中小微企業在困難時期的融資貴問題。

  為加強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和農户的普惠金融服務,今年4月26日,財政部、税務總局聯合發佈公告,將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金融税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記者梳理,這些延期的普惠金融税收優惠政策,包括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農户發放100萬元及以下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税;對向農户發放10萬元及以下貸款的利息收入、為種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對小貸公司10萬元及以下農户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税,並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對其按年末貸款餘額1%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准予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國財政學會績效管理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羣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今年因受疫情影響,大批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和農户面臨生存發展困境,國家果斷採取措施,將支持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税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四年,極大地調動了地方政府、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融資貸款積極性,對實現“六保”特別是保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給小微企業的生存發展提供了“定心丸”,充分體現財政金融相互協調的政策效力。

  “下一步,要從政策入手,檢視針對小微企業普惠性金融税收優惠政策的落地實施效果,適時完善調整對小微企業的信貸税收優惠減免比率。”張依羣建議,要從小微企業入手,提高小微企業信用擔保和直接融資能力,減少融資環節和資金成本負擔;此外,從金融機構入手,對小微企業進行細化分類指導,通過優惠貸款和税費減免政策推動小微企業向技術智能型、服務連鎖型、線上線下融合型、區域品牌提升型等方面轉型發展,實現小微企業的內生動力、內在質量、內涵發展的全面結構性升級。

  劉向東建議,今後要統籌階段性政策與制度性安排,逐步形成有利於放水養魚的制度性政策框架。

  為探索改善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有效模式,從2019年起3年內,財政部等五部委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中央財政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20億元支持試點城市工作,對東、中、西部地區每個試點城市分別獎勵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獎勵資金可用於試點城市金融機構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或代償,或用於試點城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

  根據財政部近日披露數據,2019年中央財政共支持59個市(州、區)開展了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

  據記者瞭解,近日,日照市獲批國家級2020年度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成為山東省兩個試點城市之一,將獲得中央財政資金3000萬元。

  劉向東表示,財政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要突破傳統的財政補貼等基本手段,通過鼓勵民營和中小微金融機構的辦法引導普惠金融發展,引導金融資源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形成對中小微企業提供廣覆蓋的金融服務,以便降低成本,控制風險,滿足中小微無抵押的融資需求。

  “目前開展的財政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應該逐步擴面,向服務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政策方向發展,着力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讓更多小微企業獲益。”張依羣表示,還要實現政府服務小微企業的機制性轉變,重點要讓小微企業具有持續性、穩定性的經營環境。此外,還要繼續推出普惠性財税金融政策,着力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進一步放大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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