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變臉前賣出:江特電機前財務總監內幕交易 短線交易被罰沒逾90萬元

原標題:業績變臉前賣出,江特電機前財務總監內幕交易、短線交易被罰沒逾90萬元,證監會:強化“關鍵少數”敬畏“上市”的意識

業績預告和修正業績間的“大變臉”,成了內幕消息源。

江西證監局網站日前公佈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江西證監局對時任江特電機財務總監龍良萍內幕交易、短線交易“江特電機”股票等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針對龍良萍內幕交易、短線交易行為,罰沒逾90萬元。

年報業績預測差約20億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詳細披露了內幕信息的形成和公開過程。

江特電機於2018年10月31日發佈《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預計2018年公司淨利潤變動區間為3.37億元至4.78億元;然而公司2019年1月31日發佈的《2018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後,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虧損15億元-16.4億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內幕信息的形成時間不晚於2019年1月19日,公開於2019年1月31日。龍良萍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於2019年1月19日知悉該內幕信息,為內幕信息知情人。

業績變臉前賣出

龍良萍於2017年5月18日至2019年8月8日期間,擔任江特電機財務總監,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龍良萍利用“劉某連”(龍良萍配偶的妹妹)“盧某某祥”(龍良萍妹妹龍某的兒子)賬户短線交易“江特電機”股票。

龍良萍在任職公司高管期間,通過“劉某連”“盧某某祥”證券賬户頻繁買賣“江特電機”股票,前次買入或賣出與後繼賣出或買入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短線交易累計成交81.96萬股,成交額逾791.6萬。

其中,龍良萍利用“劉某連”信用證券賬户,於2019年1月28日賣出“江特電機”35.72萬股,避免損失數額逾43萬元。

江西證監局認為,龍良萍利用“劉某連”證券賬户進行內幕交易的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該局決定:針對龍良萍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432,984.47元,並處以432,984.47元罰款;針對龍良萍短線交易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4萬元罰款。

強化“關鍵少數” 敬畏“上市”的意識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2020年“5 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指出,以案為鑑,通過個案處置的“小切口”,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基礎制度,強化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敬畏“上市”的意識,壓實合規責任。

從近期公佈的執法情況來看,證監會在監管工作中始終高度關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履職情況,對其濫用控制權、利用職務便利和優勢地位實施的各類違法行為予以堅決查處。

香溢融通6月5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收到寧波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公司及6名責任人被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4名前高管被採取市場禁入措施。洲際油氣6月5日盤後公告稱,實際控制人許玲因個人涉嫌內幕交易公司股票,近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ST凱迪5月12日公告了證監會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時任董事長陳義龍、時任財務總監唐秀麗受到了市場禁入的處罰。金剛玻璃財務造假被罰,時任董事長被處10年市場禁入。

“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董監高只有深刻汲取教訓,將敬畏市場、敬畏法治貫穿始終,將穩健經營、審慎經營貫穿始終,做到發展與風控能力相匹配,才能保持定力,行穩致遠。”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指出。

抓好“關鍵少數”,3月20日,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強調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鍵少數”責任人員違規行為的精準打擊。本次修訂根據新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首次明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組織、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信息披露違規的,對相關主體同樣追究法律責任。分析人士表示,此舉將大大提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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