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交所刊發諮詢文件:港股ESG新一輪監管將至?
4月16日,香港聯交所刊發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諮詢文件,就若干修訂建議公開諮詢市場意見。本次修訂建議主要引入多項新措施以提升香港上市公司的管治水平,涉及企業文化、董事會獨立性、多元化政策,以及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披露和管理水平等範疇。根據過往實踐來看,香港聯交所諮詢文件中的絕大多數修訂建議均會被採納。
本次有關《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修訂重點為公司治理事宜,主要包括企業文化、反貪污及舉報政策、董事獨立性、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提名委員會、股東溝通、ESG報告及時性等七個主要方面。
ESG是從三個非財務角度考量公司價值,其中“E”代表環境,主要考量公司經營中綠色投入、對資源的循環持續利用及對有害廢品的處理,是否符合政府對環境監管的要求。“S”代表社會,主要考量公司與政府、僱員、客户、債權人等相關利益方是否能達到平衡與協調。“G”代表公司治理,主要考量公司董事會結構、股權結構、管理層薪酬及職業道德等問題。
ESG的概念早期在國外比較流行,歐洲資管市場已有近半採納ESG投資,美國的資管市場也有約1/4採納ESG投資。近年來,我國ESG概念也已經得到監管、企業、資本以及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關注。尤其在港股市場。
香港聯交所2013年推出《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指引)。並於過去幾年中就ESG指引進行過兩次大的修訂。
其中2016年,將一般披露項和全部環境範疇KPI的彙報責任由“建議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
2019年,增加董事會ESG管治事宜的強制披露規定,新增“氣候變化”等指標,並在指標修訂的基礎上將全部社會範疇KPI的彙報責任由“建議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最新修訂的ESG指引已於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