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4日訊 中國證監會網站5月25日公佈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陝證監措施字〔2020〕15號)顯示,經查,陝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巨豐投顧”)2018年3月在廣州設立除廣州分公司之外的總部營銷團隊,設銷售和客服崗位負責廣州地區新客户開發,未向陝西監管局報送變更報告,且巨豐投顧未制定總部營銷團隊與其開展業務所在地分支機構業務、合規、人員等管理的相關內控機制,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證委發[1997]96號)第十條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三條;同時,巨豐投顧還存在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推廣記錄留存不完整問題,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陝西監管局決定對巨豐投顧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巨豐投顧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陝西監管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天眼查資料顯示,陝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首批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證編號:ZX0057,是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單位,專注於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證券市場及可持續發展研究、金融資訊數據的加工生產及企業財務顧問服務。北京巨豐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巨豐投顧80%股份,為第一大股東。北京凱利景融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巨豐金控科技有限公司60.68%股份,為第一大股東。而馬琳持有北京凱利景融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
《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證委發[1997]96號)第十條規定: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機構的業務方式、業務場所、主要負責人以及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諮詢從業資格的業務人員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提出變更報告,辦理變更手續。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三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合規管理,健全內部控制,防範利益衝突,切實維護客户合法權益。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應當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客户回訪、投訴處理等環節實行留痕管理。向客户提供投資建議的時間、內容、方式和依據等信息,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於5年。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及其人員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並提交合規檢查報告、責令清理違規業務、責令暫停新增客户、責令處分有關人員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陝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陝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
經查,你公司2018年3月在廣州設立除廣州分公司之外的總部營銷團隊,設銷售和客服崗位負責廣州地區新客户開發,未向我局報送變更報告,且你公司未制定總部營銷團隊與其開展業務所在地分支機構業務、合規、人員等管理的相關內控機制,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證委發[1997]96號)第十條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三條;同時,你公司還存在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推廣記錄留存不完整問題,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2020年5月25日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