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待遇進一步改革 推動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鄉村醫生是保障農民羣眾身體健康的第一道防線,是保障農村衞生體系和公共衞生服務的基礎。但是主要鄉村醫生工資待遇低,往往造成人才流失。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待遇進一步改革 推動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鄉村醫生按新農保待遇發養老金
近日,甘肅省政府正式印發《甘肅省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各地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要將鄉村醫生納入新農保,按新農保待遇發放養老金,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同時,按照“先借房、後建設,先招人、後培訓”的原則,力爭2011年底前實現村衞生室和鄉村醫生全覆蓋。
《方案》明確,鄉村醫生的主要職責是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衞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衞生室,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開展公共衞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有難度的地方可酌情增設;鄉鎮衞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原則上不設村衞生室。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按照方便羣眾和優化衞生資源配置的原則,制定鄉村醫生配置標準,原則上覆蓋人口少於1000人的,按1名鄉村醫生配備;覆蓋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按2名鄉村醫生配備。採取定向培養、委託培訓、鄉鎮衞生院派人駐點等多種方式,引導鄉村醫生到村衞生室執業,確保每個村衞生室都有合格的鄉村醫生。
《方案》提出,村醫的補償通過基本醫療服務補償、公共衞生服務補償和定額補助三種渠道解決。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收取的一般診療費主要由個人和新農合基金進行支付。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根據實際工作量,以縣為單位按照人均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補助資金的30%安排鄉村醫生補助資金。同時,政府對從事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鄉村醫生給予200元/人/月的定額補助。按照上述三種渠道的補償,我省鄉村醫生年均收入可達1.5萬元左右。
根據此《方案》,到2011年底前,我省將實現村衞生室和鄉村醫生全覆蓋;到2015年,力爭每個行政村 有一所設置規範、能承擔公共衞生服務和常見病診療服務等工作的標準化村衞生室。合理配置鄉村醫生,原則上覆蓋人口少於1000人的,按一名鄉村醫生配備; 覆蓋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按兩名鄉村醫生配備。確保每所村衞生室至少有一名鄉村醫生執業。
人大代表建議儘快解決鄉村醫生“待遇低、無保障”問題
著名的“溜索醫生”、全國人大代表鄧前堆今年帶來了兩份關於村醫的建議: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制定適合鄉村醫生的政策法規。
“這是我連續第三年建議解決村醫的身份、待遇和養老問題。”鄧前堆説。鄉村醫生是一支具有中國特色、數量龐大的農村基層醫療服務隊伍。他們長期紮根農村,行走在田間地埂上,為8億農民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
“但這個羣體目前面臨從業環境差、收入待遇低、養老沒保障等問題,導致農村衞生人才十分短缺。”鄧前堆説。
他告訴記者,現在鄉村醫生的待遇雖然比以前好多了,但總體還是較低。“2010年左右我的工資是每月154元。現在固定補助有600元,再加上多勞多得部分,共有1300元。但比起外出打工每月能賺三四千元,這點收入對年輕人沒什麼吸引力。”
同樣來自雲南的全國人大代表方連英也是一名鄉村醫生,每月收入只有700多元。因為村子人少,看病的就少,收入就更低。
除了工資待遇問題,年屆半百的鄧前堆、方連英更加關心的是養老問題。方連英告訴記者,她所在縣有300多名鄉村醫生,平均年齡50歲以上,都面臨“幹不動了”的問題。但鄉村醫生工作一輩子,離崗之後卻享受不了應有的待遇。
由於養老保障不足,年輕鄉村醫生無法安心紮根農村而流失嚴重,年老鄉村醫生因無生活保障而不願退出,退崗鄉村醫生則面臨生活無着落的境況。方連英説:“希望有關部門能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讓我們沒有後顧之憂。”
鄧前堆、方連英建議,建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機制,將鄉村醫生納入社會保險體系,可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鄉村醫生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擔。同時在醫療體制改革中,將鄉村醫生納入縣、鄉、村三級醫療衞生機構編制,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