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思槿和胡繼勇被中石油開除之後,他們倆的動向,很多網友就非常上心了
其實即便被開除了,大家也不用太擔心這兩人的生活
先説胡總吧,就憑他30幾年的工齡!即使現在就提前退休,以他的幹部身份!退休金每月至少也應在5位數內!
而且胡繼勇有什麼好慘的,人家享受了90%的人都沒享受過的生活,美女也享受了,大多數這年齡的平民比他慘不止多少倍!
而董思槿的近況倒是要好很多,估計很多人沒想到,被開除了之後,董思槿也是和她的小夥伴們一起去旅遊了
從董思槿好友發的近照上來看,女方貌似清純了許多,也沒有濃妝豔抹了
看來董思槿也不想天天化的那麼成熟吧
畢竟16歲的小姑娘,可能都想把自己化的成熟些,但真要是到了28歲,都希望打扮的年輕些吧。
只不過,董思槿身上的事情,貌似也留下了太多的疑點。她日常的奢侈開銷很大部分應該都源於胡的支持,這也是她甘心做情婦的原因,所以着手移民趕緊跑路,把自己撇乾淨,移民澳大利亞的確算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了
畢竟曬出來的百萬消費積分怎麼算 憑她一個剛入職新人的收入?
給個小三一次花費百萬, 那胡繼勇的資產有多少?收入合法嗎? 大家關心的是這個
董思槿和胡繼勇虛報去向,明明不是去成都的,卻去了成都,而且賬目具體有沒有問題,只有公司自己才知道,對外肯定不會説有問題的,這女的光在一家商場一年200多萬的消費,難道會沒問題
雖然沒有調查出經濟問題,但我想大多數人的想法應該都是一致的。
沒有經濟問題是不可能的,應該是經濟問題不嚴重,然後以不再追究經濟問題為條件換取和平離職,畢竟深查經濟問題會花很久時間,輿情沒結果無法對上對下交代,這樣這對社會算有先有了交代,然後經濟問題可以繼續查也可以不繼續。
其實我主要想表達的就是∶他因為找小三被開了,證明人們都是反感這種事情的,對待這種事情都是不容忍的。那為什麼法律不能規定將找小三當成違法行為呢?
道德和法律相輔相成卻又不能過多重疊,畢竟如果一些道德事件都要付諸於法律,那我覺得這個社會也就要完蛋了。與其用法律完全束縛道德,倒不如讓法律真正的發揮作用。
當然了,董思槿倒是不用為以後的生活犯愁,畢竟年輕貌美,而且還不到30呢,靠她的能力榜上一個老男人,根本是手到擒來的事情
只不過董思槿以後要是想嫁人,估計就比較難了,大部分的優質男,肯定不會先讓自己的頭上多幾頂綠帽子吧。
所以這告訴一個道理,任何事情都不要違背道德作風,尤其是學風紀律風,生活作風等各個方面都不能違紀,如果一旦違紀不是道德處分,不是黨內處分,就是行政或者刑事處分,即便最後不用坐牢,名聲臭了,這一輩子基本上也算是社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