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020年,7歲幼童遭親生父母暴虐,夢中驚呼:我聽話,爸爸別燙我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健康

2020年10月31日,廣州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燒傷科,接收了一個傷痕累累的7歲男童。

在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上,可以清楚地看出這個男童的傷勢有多麼嚴重。

上肢多個部位三度燒傷,皮膚軟組織感染,壞死性筋膜炎,全身重度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癥和貧血壞疽等等。

面對這種情況,主治醫生馬軍坦言:“燒傷程度嚴重、大面積壞死感染,再加上錯過最佳治療時間,雙手和雙前臂都有可能會被截肢。”

而除了身上的這些傷痕,男童的心理方面也出現了問題。毫無疑問,他肯定遭受了長期的暴力對待。

但令所有人都始料不及的是,對男童使用暴力行徑的人,就是他的親生父母。

一對父母,為何會對自己的親生骨肉如此殘忍呢?

“我聽話,爸爸別燙我”

這名男童名叫小偉豪,送他來醫院的是他的爺爺和叔叔。

當醫生拿着診斷證明書告知他們情況時,爺爺哭得説不出話來,而叔叔則乞求醫生一定要竭盡全力,無論花多少錢都可以。

但當醫生提出需要孩子的父母親自來醫院一趟時,小偉豪的爺爺和叔叔都不約而同地沉默了。

見此情形,醫生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測。

孩子身上的那些傷痕,一看就是有人故意為之。而虐待他的人,十有八九就是其親生父母。

其實小偉豪在10月28日的時候就來過南方醫院,當時醫生就建議立刻進行手術治療。

可由於經濟狀況拮据等問題,他的叔叔和表姑在當天就將他帶離了醫院,轉而進入老家的茂名市中醫院接受治療。

“我第一眼見的時候就覺得慘不忍睹,現在三天過去了,孩子的傷勢是更加嚴重了,實在想不通什麼父母會下這樣的狠手。”

提及小偉豪,馬軍醫生和其他醫生護士都是心疼不已。但由於孩子抗拒陌生人的接近,所以給後續的治療過程帶來了一定的阻力。

好在不久之後,小偉豪的表姑就趕到了醫院。在表姑的細心安撫下,小偉豪漸漸放鬆了防備心理。

而當眾人詢問他受傷的原因時,孩子的回答總是“自己不小心搞的。”

不過大家都不相信這個答案,於是嘗試進一步軟化他的心理,希望他能夠勇敢地説出真相。

或許是察覺到了大家的善意和關心,小偉豪慢慢説出了自己被虐待的經歷。

“爸爸打我,媽媽也打我。用夾子夾住我的嘴巴,10天不準拿下來,用牙籤戳舌頭、戳嘴唇。”

而其實小偉豪身上的傷遠遠不止這些,他的嘴唇周邊全是傷疤、十指鮮血淋漓、雙手嚴重燒傷、全身多處煙頭大小的疤痕、手腕腳腕都有被麻繩捆綁過的痕跡。

馬軍醫生指着這些傷痕問道:“都是爸爸媽媽打的嗎?”

小偉豪點點頭,含糊不清地回答道:“是,爸爸拿打火機燙我,媽媽拿刀砍我的腳。”

聽到孩子這麼説,眾人都心如刀絞。而確定了孩子受虐待的事實以後,南方醫院立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警。

針對這起案件,警方和相關部門都高度重視。他們專程來到醫院看望了小偉豪,還給他帶來了很多喜歡的小玩具。

但長期的壓抑心理和受虐環境,使小偉豪一見到陌生人就畏畏縮縮的。

據值班護士講,小偉豪幾乎每晚都會做噩夢,口中還喃喃自語道:“我聽話,爸爸別燙我……”

即使已經遠離父母、即使是身在夢中,他仍然擺脱不了那些地獄般的場景。

與此同時,正在發炎感染的傷口也使得他痛不欲生。不管白天黑夜,小偉豪總是會委屈地哭出來。

此情此景令所有人都心疼無比,也讓大家不禁反問,事情的來龍去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小偉豪的父母為什麼要對兒子下此狠手?

其他親屬是否早就知情,他們又為何沒有及時拯救小偉豪?

4歲之前的幸福生活和4歲之後的地獄生活

4歲以前,小偉豪和爺爺奶奶一起住在廣東省茂名市老家,而父親黃某和母親徐某一直在惠州市打工。

雖然從小不在父母身邊長大,可那幾年的時光,卻是小偉豪最幸福快樂的時光。

爺爺奶奶自己省吃儉用,把所有的好東西都留給孫子。叔叔嬸嬸和其他親屬都對他十分疼愛,還有許多堂兄弟陪着一起玩。

相較之下,一年只回一次老家的父母,在小偉豪的心裏並沒有留下很深的印象。

可無論再怎麼説,黃某和徐某都是小偉豪的親生父母,擁有對他的合法監護權。

因此在2017年,夫妻倆提出要將小偉豪帶去惠州一起生活。

一開始兩位老人是不同意的,而小偉豪本人也不願意離開熟悉的老家。

“你們身邊已經有兩個孩子了,再把豪豪接去壓力不是更大了嗎?而且以後上學接送也不方便啊,還是留在我們身邊吧。”

“媽,話不能這麼説,養自己的孩子有什麼壓力大不大的。再説了,我們已經分開了4年,也是時候培養培養感情了。”

在黃某的不斷勸説下,兩位老人最終還是同意了。他們告訴懵懵懂懂的小孫子,去了惠州一定要聽爸爸媽媽的話。

小偉豪點點頭,無比乖巧地跟着父親離開了老家。

但這一去,他就從天堂跌入了地獄,每天都過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在父母租住的出租房中,他見到了許久未見的弟弟妹妹。弟弟妹妹穿着鮮亮,可以隨時隨地跑去母親懷中撒嬌。

而小偉豪以為自己也有這種待遇,所以就學着弟弟妹妹的樣子向父母撒嬌賣乖。

可沒想到他竟被一把推開,隨之而來的便是響亮的一耳光。從那以後,捱打捱罵就成了家常便飯。

父母沒有給他準備房間,他的棲身之所就是陽台上的一個鐵籠子。每每到了晚上睡覺的時候,他就會像犯人一樣被關進去。

但即使是睡在了陽台上,父母有時也會無緣無故地走過來踹他幾腳,因此小偉豪從來無法得到充足的睡眠時間。

另一方面,他也從來沒有吃飽過飯。一開始他還會喊餓,可喊餓過後的代價就是被痛打一頓。

漸漸地,那個原本在爺爺奶奶膝下十分活潑開朗的小男孩,變得一天比一天沉默。

面對自己的親生父母,他的眼神中滿是防備和恐懼。而為了自保,他也學會了看人眼色,不管做什麼都是小心翼翼的。

可儘管如此,他依舊避免不了被家暴毆打的命運。因為不論是非對錯,他存在的意義就是被父母當成“出氣筒”。

“爸爸把我綁在椅子上,拿打火機燒我的手和胳膊,拿煙頭往我的身上戳。爸爸不在的時候媽媽也會打我,踢我的頭,用菜刀砍我的腳。”

對於其他人而言,新的一天都意味着新的希望。但對於小偉豪而言,新的一天只意味着新的暴虐。

從4歲到7歲,他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折磨得瘦骨嶙峋、傷痕累累。

黃某是家中唯一的勞動力,每天早出晚歸。而他發泄壓力的方式,就是在每天下班後毆打親生兒子。

徐某沒有工作,日復一日地在家裏照顧孩子。每當她感到有壓力或是不痛快了,也同樣會把大兒子當作“出氣筒”。

從早到晚,小偉豪沒有哪一刻不活得戰戰兢兢。而在那地獄般的三年裏,他一次都沒有踏出過出租屋。

“我一直被鎖在陽台上,從來沒有出去玩過,但他們經常帶弟弟妹妹出去玩。我有的時候太餓了,就朝着陽台下喊,可是叔叔阿姨都聽不見。”

小小年紀的小偉豪,始終想不明白父母為什麼要這麼對待自己。自己明明很乖巧懂事,吃得也不多、想要的玩具也不多。

但和備受寵愛的弟弟妹妹比起來,他過的日子簡直生不如死。而且無論怎麼被毆打折磨,他都不敢出聲、不敢哭泣。

“如果我敢哭的話,媽媽就會叫爸爸打,用衣架打,等我什麼時候不哭了才不打。”

除了將大兒子視如螻蟻外,黃某和徐某還教導弟弟妹妹去打哥哥。在這樣的言傳身教下,三個孩子的關係也是愈發畸形。

所以小偉豪無時無刻不盼着回老家,因為只有在老家親人的面前,爸爸媽媽才會對他和藹可親。

6歲那一年,父母曾把他送回老家上小學。可半個學期都沒讀完,徐某就強行給兒子辦理了退學手續。

自那以後,小偉豪再也沒有回過學校。

家人發現端倪,多番勸阻無果

但這對惡魔夫妻的種種行徑,真的從來沒有露出馬腳的時候嗎?

不,並不是。其實早在小偉豪5歲那一年,老家親屬就察覺到了不對勁。

在他們一家五口回老家過年的時候,爺爺奶奶發現小偉豪明顯比以前瘦了,人也懨懨的不愛説話。

除此以外,他們還在孩子的身上發現了一些傷痕,有一顆牙齒還斷了半截。

而面對眾人的詢問,黃某和徐某隻是輕描淡寫地解釋“孩子頑皮,不小心受傷的。”

爺爺奶奶不信,偷偷在私底下問過小偉豪。但迫於父母的壓迫,他也只能撒謊是自己不小心導致的。

還有一次,叔叔發現小偉豪的身上有一大片被燙傷的痕跡。他看着心疼壞了,連忙去問哥哥嫂子是怎麼回事。

但得到的回答還是千篇一律:“還能怎麼回事,他自己頑皮不小心撞翻了熱水壺唄!”

可真實情況是什麼樣的呢?是徐某故意把開水澆在了兒子身上,並且一直沒有帶他去醫院看。

諸如此類的情況還有很多,不過黃某和徐某每次都找藉口搪塞了過去。與此同時,他們向親屬伸手借錢的次數也是越來越頻繁。

2013年,在外務工的黃某結識了無業者徐某,兩人於同年結婚並生下了小偉豪。

自從結婚後,夫妻倆就極少回茂名老家,偶爾的電話聯繫也都是向親屬借錢。

“從2014年開始,老家的親戚都讓他借了個遍,他幾個弟弟也給了他好幾萬。”

説起大兒子黃某,老父親也是一臉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在他的印象中,大兒子以前也是個脾氣很好的人。

至於他的後來轉變為什麼這麼大,應該與他曾經的傳銷經歷有關。

2011年,黃某曾被別人威逼利誘而加入了傳銷組織。他在裏面遭了很多罪,過了好幾個月才被警方給解救出來。

鑑於他的這一段灰暗經歷,再加上家裏孩子多、負擔重,所以親戚們都是能幫則幫,從來沒有過二話。

而黃某和徐某卻將親戚的接濟當成了理所當然,動輒便拿小偉豪當藉口,要求親戚們借錢週轉。

“我哥哥嫂子有時候就會把豪豪受傷的照片發到微信羣裏,或者打電話説,説豪豪頭怎麼怎麼了、腳怎麼怎麼了,得趕緊去醫院看。”

面對如此“體弱多病”的小偉豪,叔叔姑姑們每次都出錢給他湊醫藥費,還囑咐黃某夫妻倆多給孩子補充點營養。

可他們哪裏想得到,小偉豪身上的傷就是父母毆打過後的痕跡。而所謂的醫藥費,早就成了黃某和徐某吃喝玩樂的本錢。

2020年7月,夫妻倆帶着孩子回了一趟老家。當時所有人都覺得他們虐待了孩子,於是雙方爆發了衝突。

小偉豪的二叔公心直口快,直接指着侄子、侄媳的鼻子就罵了起來。罵完後他偷偷把小偉豪送到了一個遠房親戚家,不想讓孩子再去惠州受罪。

可黃某和徐某得知後卻不依不饒,説什麼也要把孩子帶走。

後來親戚們又勸小偉豪的爺爺報警,把孩子留在老家。但老人家報警過後又主動撤案了,因為他的心裏始終對兒子兒媳存有一絲善念。

可這一絲善念,卻讓小偉豪繼續沉淪黑暗。

兩個月後為了遷移祖墳的事,黃家族親都統一回到了老家。在兩位老人的強烈要求下,黃某也只能把小偉豪一起帶回去。

而這一次的見面更是讓親戚們憤怒無比,因為孩子身上的傷勢明顯加重了。

部分親友直接去派出所報了警,準備帶着孩子去驗傷。

可害怕承擔法律責任的黃某跪下來痛哭流涕,説自己是壓力太大了一時沒忍住,保證以後絕對不會再這樣了。

看着他這幅“後悔不已”的模樣,大家也起了惻隱之心,於是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但正當眾人都寄希望於黃某和徐某能知錯就改時,小偉豪又出事了。

警方立案偵查,社會多方關注

那是2020年的10月27日,黃某將小偉豪受傷的照片發到了微信羣裏。

他説孩子的雙手被開水燙傷了,希望親戚們能拿出7萬元醫藥費。

“他那個理由騙傻子還差不多,我們一看就知道不是開水燙的,反而像是被燒過的,而且孩子的手腕上還有勒痕。”

小偉豪的表姑私下告知大家不要轉錢,並要求黃某將醫院地址發過來,她會親自帶着現金過去。

10月28日,表姑和叔叔帶着錢趕到了惠州市博羅縣人民醫院。

看到小偉豪的那一刻,表姑差點沒哭出來。孩子被虐待得都不成人樣了,雙手纏着厚厚的紗布、渾身到處是傷。

叔叔見狀也和黃某吵了起來,質問孩子到底是怎麼受的傷。但直到此時,黃某依舊狡辯是“開水不小心燙的”。

而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表姑和叔叔在當天就帶着他去了南方醫院。

當時接診小偉豪的就是馬軍醫生,他極力勸説家人馬上進行手術治療。

可表姑和叔叔實在承擔不起鉅額的手術費用,而且也沒人能留在醫院照顧。

於是在幾番考慮下,他們還是放棄了手術方案。但被轉到茂名市中醫院後,小偉豪連着高燒兩天兩夜。

10月31日,爺爺和叔叔再次帶着他回到了南方醫院。重新接診的馬軍醫生,在無奈下提出了截肢的方案。

“後續大概需要2、3次手術,幾個手指肯定是保不住的了。萬一情況嚴重,那前肢也有可能保不住。”

另外小偉豪還需要接受皮膚移植和康復鍛鍊,所需費用大概在60萬左右。

親屬們湊不出這麼多錢,只能在公益平台上發起募捐。與此同時,惠州、茂名警方和茂名婦聯機構都介入了調查。

因涉嫌刑事傷害,黃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因為涉及到家庭原因和個人原因,徐某在短暫的監禁過後就恢復了自由。

根據公安機關所蒐集到的證據,黃某將會以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被提起公訴。

此案一出,引起了社會輿論的譁然。虎毒尚且不食子,黃某和徐某為人父母,又怎麼能做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

而當被問道爸爸媽媽為什麼要打自己時,小偉豪則委屈地表示:“他們説我啞(不愛説話),看我不順眼。”

黃某還曾警告兒子,“你這條命是我給的,我想怎麼揍你就怎麼揍你。”

也正是因為如此,小偉豪在一開始才不敢説出真相,因為他害怕再次被打。

而從兒子住院開始,身為母親的徐某一次都沒來過醫院。11月6日,她只是象徵性地打了一個電話過來詢問情況。

話裏話外還覺得親戚多事,非要把小事鬧大。

“他爸爸也是不小心的,是他自己壞習慣多。現在不好好教育,以後去偷去搶怎麼辦?”

打着“教育”的名號,這對夫妻肆無忌憚的在孩子身上發泄自己的暴力。

而聽到徐某這麼説,小偉豪的表姑卻覺得十分荒唐。

“他(黃某)自從結婚後就變了一個人,他老婆也不大看得起我們這邊的親戚。他們就是覺得老人家疼愛大孫子,不心疼那兩個小的,心理不平衡了。”

11月10日,小偉豪接受了左手大拇指、右手食指和小拇指的切除手術。但在醫生的努力下,他的前肢已經被保住了。

在住院期間,來自天南海北的熱心網友紛紛為小偉豪獻出了自己的愛心,社區工作人員也一直陪在他的身邊。

而被愛意包裹的小偉豪也重拾了孩童般的天真,他穿着社工送來的小軍服,高興得敬了一個禮。

“長大後我要當警察,抓壞人!”

後記

2020年12月21日,結束治療的小偉豪從南方醫院燒傷科出院,他被送回了茂名老家的爺爺奶奶身邊。

但除了身上的傷痕,他的心理創傷也急需重視。在兩個月的住院時間裏,相關部門為他安排了10餘次心理諮詢服務。

即便是出院後,這種心理治療也會持續到2022年的12月底,而且會有護工不定時地去實地跟進情況。

同時共青團廣東省委也呼籲各職能部門和各界人士關注小偉豪的心理健康與復學問題,幫助這個孩子儘快走出陰影、重新擁抱生活。

而涉嫌違法犯罪的黃某正在等待法律的制裁,只是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鑑於黃某所犯下的累累罪行,他終將在鐵窗之後靜思已過。而徐某雖然沒被拘留,但她也無法再靠近小偉豪一步。

同時叔叔表示會尋求法律援助,看看是否可以爭取到小偉豪的監護權。

大家眾志成城,決心不再讓這個孩子受到一絲一毫的傷害。

也希望類似悲劇能越來越少,不要再讓一顆顆稚嫩的童心泯滅於家庭暴力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