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新規出爐!你的保單將有大變化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使用<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20)>有關事項的通知》。

重大疾病保險將迎十年來最大變化。

重疾險新規出爐!你的保單將有大變化

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

重疾發生率表項目統計數據顯示,僅2007年至2018年這11年來,重大疾病保險已為消費者提供超過3000款產品,累計承保近2億人次,累計賠付約180萬人次,賠付金額超過1000億元。目前重疾險在健康險業務總保費中佔比近60%。因此,此次重大疾病保險疾病定義使用規範的發佈備受關注。

在新規範中,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新增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3種重度疾病;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擴展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等8種疾病的保障範圍,完善優化嚴重慢性腎衰竭等7種疾病定義。

疾病賠付條件更合理

對消費者來説,在賠付方面,新規範放寬部分定義條目賠付條件,如對“心臟瓣膜手術”取消原定義規定的必須“實施了開胸”這一限定條件,代之以“實施了切開心臟”,切實提升了消費者的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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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甲狀腺癌

此次修訂沒有剔除甲狀腺癌,而是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了分級,並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

關於輕症賠付比例上限

根據疾病的嚴重程度、診療費用支出和預後的不同,三種輕度疾病保險金額比例上限確定為30%

關於重疾險產品過渡期

依據舊規範設計的產品目前依然可以銷售,過渡期至2021年1月31日

重疾險新規出爐!你的保單將有大變化

為了讓大家對新版規定有更直觀的理解,我們以“小A(假設)”為例。

小A想買一份重疾險,目前銷售產品是根據2007版重疾險定義設計的產品,如果想買根據2020版定義設計的新產品,需要等到備案通過後才能買

小A已經給父母買了重疾險,父母不幸得了甲狀腺癌,會按照原來產品的合同條款理賠,不會進行分級賠付。

小A買到了依據新規設計的產品,過了等待期後,他不幸患上嚴重慢性呼吸衰竭,根據新產品條款獲得理賠

小A的愛人有兩份重疾險保單,舊產品和新產品各一份,過了等待期後,她不幸患上原位癌。但是舊產品中沒有保障責任,新產品有保障責任,則可以獲得一次理賠

重疾險投保小貼士

1、重疾險產品都有一定等待期,早點投保更有保障。

2、部分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會在保險產品過渡期間炒作“停售”“剔除XX條款”等內容,消費者要擦亮眼睛,根據自身健康狀況理性選擇產品。

3、重疾險產品通常有消費型(不出險保費不退)和返還型(到一定年齡或身故時不出險保費退還)兩種類型,同等保額和繳費期限下,通常消費型重疾險保費較低,消費者可根據財務狀況靈活選擇。

編輯:李 瑩

審稿:張慧娟

監製:劉志軍

來源:經濟日報、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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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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