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發現就是晚期,究竟還要不要化療,42歲女子選擇放棄一切治療
對於42歲的何女士來説,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自己因為大便帶血到醫院檢查,卻被明確為乙狀結腸癌,更糟糕的是,由於一拖再拖,確診的時候,乙狀結腸癌已經發生了肝臟,肺部的轉移。
我告訴何女士,她這種情況,屬於大腸癌的晚期,已經沒有手術機會。
接下來該怎麼辦呢,腫瘤科會診,認為何女士才42歲,身體素質也還可以,建議可以考慮全身化療。
值夜班的時候,我與何女士進行了一次長談。
她問我,已經發現了晚期癌症,化療究竟還有沒有意義?
的確,這其實不是何女士一個人的疑問,也是很多晚期癌症患者的疑問,那就是,已經確診了晚期癌症,化療還有用嗎?
如果你指望化療能夠徹底殺死所有的癌症細胞,甚至治癒癌症,這種希望是沒有的,有效的化療,雖然能讓腫瘤縮小,但不能讓其徹底沒有,更不用説到處轉移的癌症了。
因此,對於晚期癌症,化療其實是一種沒有方法的方法,它僅僅起到的作用,可能就是延長生命,而且,並不是每一個人對化療藥物都特別敏感,醫學上,它的敏感率也就是在30%左右。
化療是一種有危險的治療方式,它雖然能殺死腫瘤細胞,可是也能殺死健康的細胞,所以,化療常常有降低免疫力,影響胃腸功能,損傷造血功能等副作用。
並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能接受化療,醫學上,惡病質,處於感染期,有白細胞,血小板減少,重度貧血,肝腎功能異常的患者,都是不能進行化療的。
在聽了我的介紹後,我沒有想到,第二天,何女士選擇放棄一切治療,並要求出院。
我説,你才42歲,一般來説,很多初次發現癌症的患者,即便已經是晚期,但患者及家屬也還是比較積極。
何女士告訴我,十年前她的母親因為癌症去世,她看到了太多,晚期癌症,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人財兩空,她不想最後的時間裏自己一直在醫院度過,毫無尊嚴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