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學行業盜版之痛亟待解決
如今,網絡文學作品已成為最重要的IP改編源頭,但網絡文學行業卻屢遭侵權盜版之苦。
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玄霆公司)訴廣州神馬移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神馬公司)與廣州阿里巴巴文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阿里文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神馬公司未經玄霆公司許可,通過其運營的神馬搜索引擎向用户提供作品的行為,侵犯了玄霆公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阿里文學通過其運營的書旗小説手機客户端與神馬搜索深度合作,為被訴侵權作品提供相關服務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目前,二被告已停止被訴侵權行為,並履行了賠償義務。
據瞭解,該案認定了客户端平台與搜索引擎共同侵權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從可查閲到的公開判決來看,這在涉及網絡文學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並不多見。該案判決不僅對法院審理類似案件具有參考意義,更有效打擊了業界假借“避風港原則”實施知識產權侵權的不法行為,能更好地促進網絡文學市場的健康發展。
熱門作品引發訴訟
玄霆公司是《三重血歌》《校花的貼身高手》等作品的著作權人(以下統稱涉案作品)。2016年,玄霆公司發現,網絡用户在登錄書旗小説手機客户端後,通過客户端內的神馬搜索可在線閲讀涉案作品,並可以通過“緩存全本”的形式將包括涉案小説在內的大量作品下載到手機進行離線閲讀。玄霆公司認為二公司的行為涉嫌侵犯了玄霆公司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在進行公證取證後,玄霆公司將二公司起訴至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下稱天河法院)。
庭審中,阿里文學與神馬公司否認侵權,並以“避風港原則”等理由進行了抗辯。神馬公司辯稱,神馬搜索僅提供搜索、鏈接和轉碼服務,僅提供技術,不提供作品內容,不構成直接侵權;阿里文學則認為,書旗小説手機客户端內嵌的神馬搜素本質上類似於瀏覽器內嵌搜索框服務,作品提供行為與阿里文學無關聯,阿里文學不構成侵權。
天河法院經審理認為,玄霆公司對涉案作品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涉案作品在神馬搜索中可正常閲讀,在點擊涉案作品中所標註的第三方網址跳轉後,跳轉頁面網址與標註的來源網址不一致,且頁面或顯示出錯,或顯示該小説不存在,或跳轉頁面並非該小説閲讀界面,這與搜索、鏈接、實時轉碼、系統緩存的技術特徵不符。此外,神馬公司未提供相反證據證明涉案作品存儲在第三方服務器上。因此,神馬搜索未經玄霆公司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行為構成對玄霆公司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
在阿里文學是否構成共同侵權問題上,天河法院認為,在主觀方面,書旗小説APP內嵌唯一的搜索引擎神馬搜索引擎,阿里文學對該引擎如何向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線閲讀和下載,主觀上應為明知或應知,應認定二者存在共同的意思聯絡;從客觀方面看,首先,書旗小説APP直接向用户提供小説在線閲讀,並可以根據用户選擇跳轉第三方服務的鏈接服務神馬搜索,搜索結果顯示“神馬小説”字樣,可見二者有深入合作;其次,書旗小説APP使用神馬搜索拓寬了用户來源,提高了訪問量,阿里文學因此而分享利益。據此,阿里文學構成共同侵權。
一審判決後,神馬公司與阿里文學不服,上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該院經審理後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版權保護亟待加強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上述案例僅是網絡文學行業面臨侵權盜版困擾的冰山一角。據艾瑞諮詢剛剛發佈的最新調研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網絡文學總體盜版損失規模雖然比2018年下降3.3%,但仍高達56.4億元。其中,移動端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規模達到39.3億元,比2018年上升10.4%,呈現出明顯的反彈跡象,這迫切需要相關企業和權利主體保持高度警惕性,堅決防止侵權盜版行為出現死灰復燃的勢頭。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就需要權利人積極維權,共同推動行業正版化進程。
據玄霆公司代理人、北京市京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麗彩介紹,權利人在遭遇侵權盜版時,應制定嚴謹和詳盡可行的維權策略,準備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在證據保全上,團隊就深度固定了書旗小説APP和神馬搜索的提供行為,向法院清晰展示了這些技術與神馬搜索所稱的“搜索、鏈接、實時轉碼、系統緩存技術”特徵不符,也深度展示了書旗小説與神馬搜索之間深度合作的技術細節,並得到法院的認可。此外,在該案中,針對二被告提出適用技術中立的“避風港原則”、否認實施涉案作品的“提供”行為的主張,團隊提供了清晰、完備、周延的證據鏈條,而二被告不能提供相反證據證明“涉案作品存儲在第三方服務器上”,法院據此認定侵權內容來源於二被告的服務器,其不適用“避風港原則”。
事實上,除聘請律師進行訴訟維權外,網絡文學平台在推動行業正版化進程中更是責無旁貸。作為國內最大的中文網絡文學平台,閲文集團飽受網絡侵權盜版之困。據閲文集團法務總監朱睿龍介紹,為提升維權效率,閲文集團近年來不斷加大監測投入,每年處理侵權案件近2000起,僅2019年就發起民事訴訟1500餘起,下架侵權盜版鏈接近2000萬條。其中,閲文集團參與的多起打擊網絡侵權案件入選各級監察機關和各級法院評選的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如經閲文集團舉報關停的頭部盜版網站“筆趣閣”侵權案入選“2019年度江蘇省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玄霆公司訴愛奇藝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入選“2019年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在該案中法院終審認定 “鬼吹燈”標識構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稱。
“當前網絡文學行業正版化依然任重道遠,但在國家層面的指導和支持下,通過平台堅持不懈的維權努力和整個行業的共同努力,相信網絡文學版權保護工作還將攻堅克難,再上新台階。”朱睿龍在採訪中表示。
記者就該案多次聯繫二被告及其代理律師,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對方回覆。(記者 姜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