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校內禁設小賣部,也要做好供應鏈銜接

封面評論 | 校內禁設小賣部,也要做好供應鏈銜接

蔣璟璟

據央視,近日教育部聯合國家衞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對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髮育需要,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規範學校營養與健康相關管理行為作出要求。《指南》明確了適用範圍,即適用於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營養與健康學校的建設,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可參照執行。《指南》明確規定,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

“中小學校內不得設小賣部超市”,其實不是新政策,前幾年就有相關政策出台。2020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衞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此番,《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再提相關規定,這體現了政策的邏輯一致性與連貫性。

比較兩份文件,我們還是能發現措辭的些許區別,此前的提法是“非寄宿制中小學不能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而最新的《指南》則要求“中小學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這兩者最大的區別,實則就是“範圍的擴大”,也即適用範圍從“非寄宿制學校”擴大為了“寄宿制學校”。之所以有此變化,或許還是源於實踐層面的界定困難,相當多的學校實則是很難嚴格區分到底是寄宿制和非寄宿制的,這必然會讓針對小賣部的管理存在模糊地帶。

存疑的是,兩份文件,在禁止中小學開設超市時,都加了“食品”這一限制性條件。那麼,那些不售賣食品的、專賣日用品的超市,又該怎麼算?如果完全取消校內超市,那麼寄宿生的“非食品類”購物需求又該如何解決?若是簡單的撂挑子不管,完全將學生趕回學校周邊店,或許也絕非明智之舉。

取消了校內超市,確保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之外,保障校內師生正常的生活需要,也應該有相應的供應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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