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朝的皇帝中,漢武帝絕對是最懂集權的一個,他不僅用“推恩令”解決了持續已久的諸侯國對中央的威脅問題,還通過設立中朝與刺史制度恰到好處的完善了對中央與地方的監管,從而達到了集權的目的。
但這些都是政治層次的,也是為大家所熟知的,今天我們來聊下不為廣大朋友所知的,即漢武帝在經濟層面的集權。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漢武帝經濟方面集權的背景。
漢武帝之所以被後世“美諡”為武,主要是他喜好武力,熱衷於發動對外戰爭,而這戰爭的主要對象則是北方強大的匈奴。當時雄才大略的漢武帝不甘心於父輩們對匈奴的過於忍讓,將對匈奴政策改“和親”為“征討”。
自公元前132年至公元前119年開始,漢武帝在十三年內派遣衞青、霍去病等人對匈奴發動了多次作戰,最終出現了“匈奴遠遁,漠南無王庭”的局面。戰爭雖然取得勝利,也十分痛快,但多年的作戰所產生的成本也是不可估量的。當時戰爭的成本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個是防禦工事,一個是勝利賞賜,還有一個就是戰爭耗費。
我先來説防禦工事,防禦工事以修固城池為主,為了抵擋匈奴騎兵的衝擊,城池自然得相當堅固才行。但要堅固,成本自然不可能低,例如公元前127年修築朔方城,史稱其“費數十百鉅萬,府庫益虛”。
然後説勝利賞賜,當時戰鬥多、贏得多,漢武帝對待將士們賞賜自然不會少,而這些全部加起來金額也是不可估量的。
漢對匈奴戰爭
最後説説戰爭耗費,戰爭耗費有直接耗費、間接耗費之分,直接耗費自然就是軍武器械、軍士衣食住行之內的,而間接耗費則要聯繫當時背景來看,比如配合軍事打擊溝通西域外交支出,又比如安置匈奴與匈奴一黨的受降士兵的費用。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隱性成本,比如作戰需要大量的士兵,而大規模的徵召青壯年自然會造成從事農耕的勞動力不足,間接影響到農業生產。
>據鄧宏圖教授研究結果表示,西漢一朝平均年份裏財政盈餘為 83 億錢,而漢武帝時期的財政治後期的財政盈餘不及此數一半,而在其統治的前半時期更是無盈餘。
從中可以看出漢武帝早期財政危機有多嚴重了,也就是這樣,漢武帝把文景之治時期所積累的財富給“揮霍”光了,中央財政到了入不敷出的困局。
本來財政就已經出現了入不敷出現象,但此時又出現了一系列其他問題,比如自然災害(當時有黃河決口、山東水患問題)、民間私幣氾濫,這就讓當時的財政問題更加嚴重了。
財政出現這麼多問題,漢武帝自然不會坐視不管,自由的讓“市場調節”,他採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對財政進行集權,從而來解決這些問題,這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真正建立了財政的中央集權制度。
西漢時局圖
我再來看看漢武帝是如何調控的。
一、施行鹽鐵官營,組織官營經濟
官營經濟最早於周時期,當時的手工業是屬於完全官營性質的。而鹽鐵官營這是自春秋時期開始的,最早出自齊國的管仲改革,他對鹽鐵曾實行局部專賣,鹽以民製為主,官制為輔。
漢武帝在這方面繼續深入,使其成為一制度,成為的完全的官營,即控制了生產和流通的全部過程。漢武帝當時還把當時的大鹽商、大鐵商們吸收進了朝廷,封為鹽鐵丞,專門主管策劃鹽鐵朝廷專營。
這項舉措直接就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因為“冶鑄煮鹽,財或可累萬金”,而且這也使得商人勢力得到了很大抑制。有人會説,也有些許大商人進入朝廷成為官員,為何反而受壓制了呢?其實進入朝廷,大商人反而固定下來了,不再如經商那麼暴利了。
增加官營掌控範圍也是歷朝歷代財政危機,統治者最喜歡用的策略,畢竟這是能迅速達到財政集權的一個方式(還有更快的是鬻武功爵,直接讓民買爵來增加收入)。不過在安穩時期,這種存在模式還是比較少的。
二、改革幣制,朝廷集中重新鑄造新幣
當時在國家財政出現大問題之時,地方的富商大賈卻有不少都是富可敵國,這就與漢武帝一朝的財政收入形成了鮮明對比。漢武帝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降低自己強烈的“落差感”,開始改革幣制。
面向民間,漢武帝重新鑄造發行了新的貨幣。在三官五銖發行後,漢武帝徹底解決了私鑄、盜鑄錢幣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自漢初就有,比如曾經的吳楚七國之亂,吳國之所以強大有一點就是能夠私鑄錢幣。這個問題解決,國家的不安穩因素也降低了不少。
漢武帝時期新幣
總的來説,漢武帝先後進行了差不多六次幣制改革,在最後得以將地方的鑄幣權集權到朝廷。不僅如此,漢武帝還在推行新此之時利用貨幣的幣值與幣額差價徵收了一次“通貨膨脹税”,再次增加了財政收入。
三、開啓徵收懲罰性財產税“算緡”
算緡是稱“算緡錢”,在當時1緡為1貫,1貫為1000 錢。而這個財產税是專門針對從事工商的商人所徵的税。
除了些許入朝為官的大商人,對於其他商賈及富裕平民的不合作態度,都需要接受懲罰,繳納這個“算緡”。這個措施不僅使得國家財政收入得到了大提高,還直接降低了大商越來越富的現象。
有人或許會説難道當時沒人反抗嗎?的確,當時有不少商人不滿,但漢武帝依舊有辦法。他在徵收懲罰税的同時,鼓勵其他人“告緡”,給狀告人獎勵,發現不配合的直接沒收財產。
而漢武帝靠着告緡,再次撈了一筆。據史料稱,朝廷沒收的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它亦如之。不少商人也因為此而破產,財富直接從民間集權到了朝廷之手。
夏目説
通過從漢武帝的經濟政策來看,他的集權方式都是圍繞兩個層面來進行。
一是,增加財政收入。比如第一個,朝廷掌控着當時最盈利的鹽鐵肯定是能增收的;又比如第二個,改革幣制利用貨幣的幣值與幣額差價徵收了“通貨膨脹税”再次增收;再比如徵收懲罰性財產税“算緡”,這則是一種最為直接的增收方式了。
財政收入的提高,使之並沒有因為過度征伐而倒下,為漢武帝一朝的繁榮奠定了基礎。
二是,打擊富商。不難看出,以上三個方面商人都受到了打擊,尤其是第三個收懲罰性質的税,更是直接打擊了富商大賈。
當時朝廷財政入不敷出,而民間的富商大賈們卻越來越富有,漢武帝通過打擊富商來增加財政收入,在當時來説也算是減少這種鮮明對比的一種不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