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紅樓夢:元春省親,悄悄和一個最不該見的人見了面,埋下殺身之禍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經典

金門玉户神仙府,桂殿蘭宮妃子家。

這是《紅樓夢》十七十八回元春歸省鮮花着錦、烈火烹油之盛況的最好總結。

這樣的富貴已極,着實為表面文章,內裏是已經見了底的榮國府銀庫,就算眼之所見,也是元春見到親人那從來也沒有幹過的眼淚,真真是直穿人心。讀元春省親一回,按説是無上的榮耀加上親人相見,應該喜極而泣,可是無論如何,字字句句滲出的悲涼之感,讓人倍感壓抑,終不得絲毫愉悦之感。

省親的程式應該是早就安排好了的,因為提前了七八天,就有太監來到榮府查看方向:何處更衣,何處燕坐,何處受禮,何處退息。包括什麼時辰大約做什麼事,應該都會提前做出預案,畢竟皇家的時辰規矩,那是不能錯一時半刻的。但是,元春在省親的過程中,她更改了一處的行程,見了一個人,這裏不過寥寥幾句文字,卻是不可忽視的大關鍵。

元春省親,主角當然是貴妃娘娘賈元春,不過這一回,出場了另一位十二釵的人物,雖説是通過他人之口交待,元春省親,此人再次出場,作者卻一筆帶過,算是暗暗地出場了,這一暗着實為元春的任性或是大意,看似不打緊,其實已為元春的悲劇埋下了禍根。

原著是這麼描述這個細節的:

(戲罷)撤筵,將未到之處復又遊玩。忽見山環佛寺,忙另盥手進去焚香拜佛,又題一匾雲:苦海慈航。又額外加恩與一般幽尼女道。

我們讀文本可以發現,其實這一段直接刪掉一點兒問題也沒有,因為這是在元春遊幸完大觀園,各種禮儀完畢,和家人也訴過了離別之情,看了戲宴席也結束了,考察了弟弟妹妹們的學業,就剩下賞賜一項了。按一般邏輯,元春這個時候應該和家人説説體己話,因為畢竟一會兒就該回宮了。偏偏這個時候,而且大晚上的,搞了個二次入園,將前面沒有到過的地方再遊玩一番。那個年月晚上照明全靠蠟燭,就算點再多,恐怕視野也是極為有限的,所以這個二次遊玩真的有點莫名其妙。

曹雪芹這是要提醒讀者什麼呢?説白了,只為一點:元春要進櫳翠庵。目的嘛,很明顯,元春要和妙玉見這一面。是的,就是在元春省親這一場大戲裏,妙玉正式出場了,雖説沒有正式走上前台,但是不可否認,妙玉的若隱若現和曹雪芹刻意安排她的這兩次暗暗出場,絕不可忽視。

元春要進櫳翠庵禮佛這當然沒有問題,第一次遊幸順便就做了不就完了嗎?幹嘛非得到最後,專門來一個二次遊行,刻意的點出這麼一件事呢?我想,這不會是曹雪芹寫到這裏,突然發現,哦,這園子裏安排了佛寺,卻不小心寫丟了,在這個後面打一個補丁。這等事不是曹公這樣頂級高手的水平,只會是他的故意。曹公惜墨如金,《紅樓夢》沒有一個字的廢話,這是公認的,所以,既然不是狗尾續貂,當然有它特別的用意。

元春省親回孃家,她代表了皇家,可是她的立場和她的利益訴求,卻絕對是四大家族的代言人。她要見妙玉又該當何解呢?

妙玉的身份相當神秘,小説描寫妙玉的文字不多,但是,凡和她有關之處,無論物品、故事都給人一種大有來頭的感覺,稍作盤點如下:

1、妙玉的出家之地叫做“蟠香寺”,蟠其實就是龍。

2、妙玉小的時候身體多病,父母為她買了許多的替身,榮國公賈代善是有一個替身的。同樣是有病,林家和薛家卻從不為黛玉和寶釵考慮買替身,這兩家可不是沒錢。可見,用替身之人一定要非常的高貴,或許是有身份門檻的。注意啊,妙玉人家是有許多的替身,比榮國公可牛掰多了。

3、妙玉的茶具要麼是榮國府都沒有的綠玉斗、點犀喬等稀有的古董,要麼就是成窯五彩、脱胎填白蓋碗這樣的皇家專用官窯器,要麼就是有龍紋飾的茶盤。賈府這樣的國公府已經是做臣子頂級的門第了,可是妙玉吃茶用的水,是採自梅花上的雪,還貯藏了5年之久。貌似賈府可沒這樣的講究和奢侈。你看妙玉給賈母奉的茶不過是舊年雨水就給打發了。

父母雙亡,連家都沒了的妙玉吃個茶要講究到如此地步,連目下無塵的黛玉在她眼裏也不過是個大俗人,堂堂國公府似乎並不入她的眼,對於賈母這樣的貴客來訪,也不過按照基本禮節奉完了茶,就自顧去喝體己茶了。

妙玉的這些符號不但不好理解,按説她是真正的寄人籬下,可就她這份底氣和行事的傲嬌淡定,要説她的出身比賈府低或者差不多都難以令人信服。説到這裏,其實也就有了答案,妙玉的出身高於賈府。既然比國公府還要高,那就只能是皇族了。也就是説,妙玉很可能是一位王爺的女兒,是真正的郡主。

妙玉沒有了父母家人,卻能被榮國府請去奉若座上賓,證明她不但出身高貴而且一定與賈府為統一政治陣營。曹雪芹寫了一個四王八公集團,但妙玉之家顯然不在此列,不過,秦可卿喪禮上,薛蟠口中説出來一位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他曾經買過的貴重至極的檣木,就存放在薛家的鋪子裏。可見這位親王和薛家關係的親密,既然和薛家關係好,自然和四大家族關係也不賴。小説將這種關係説得很清楚明白: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據此推理,説妙玉是這位義忠親王老千歲的女兒可否説得通呢?我想,不一定準確,但可能是一個合情合理的推理,況且,妙玉回不了故土的確是因為她不合時宜、世所不容。一個弱女子能怎麼樣為世所不容呢?無非是因為極特殊的身份。

元春按説她是個政治人物,最應該擯棄的,就是感情。可是她做不到,如果她足夠理智和冷靜,她不會當着眾多的彩嬪太監數次未語淚先流,她不會説皇宮是不得見人的去處,她不會説出以骨肉分離換來的富貴沒有什麼意趣,她不會對追求個性和愛情自由的齡官顯露出格外的欣賞。這些都足以證明,元春她保留了太多真摯的人性和感性,而她所處的位置和身上所擔負的責任,恰恰她的這些保留是大忌。

無論如何,和一個永無翻身之日壞了事的王爺的女兒見面,對元春來説是在犯錯誤,稍有政治智慧都不應該做這樣的事,可是元春,她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的人,她的確在政治上不成熟,她遵循了自己內心的呼喚。只是,有可能換來的,是為她悲慘的結局加了一重砝碼,埋下了一個禍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