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要像“學校”一樣受到嚴管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6月1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強化校外培訓機構市場監管。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局長袁喜祿介紹,總局組織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迅速組建專案組,在5月初對“作業幫”“猿輔導”兩家機構開展檢查的基礎上,對新東方、學而思、精鋭教育、掌門1對1、華爾街英語、噠噠英語、卓越、威學、明師、思考樂、邦德、藍天、納思等13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重點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分別予以頂格罰款,共計3650萬元。(6月1日《人民日報》)

對於學生來説,校外培訓機構就像是“另一所學校”,和平時學習的學校有時候會達到“無縫接軌”,學校因為受到嚴管,讓學校的教學秩序變得很正常,所有的教育活動也都要遵守教育規律,不能胡來。校外培訓機構同樣也要嚴管,才能抑制住亂象,從某種意義上説,校外培訓機構唯有嚴管嚴罰,才能還學生一片整潔的“校外天空”。

數據顯示,我國校外培訓行業的總體市場規模約為2萬億元,相當於全國GDP的2%。其中,中小學校外培訓的規模約佔40%。可與此同時,校外培訓機構亂象叢生。《2020年的教育培訓消費輿情數據報告》顯示,有關教育培訓消費的負面輿情超過了輿情總數的七成。教育培訓消費負面輿情主要集中在退費困難、宣傳誤導、培訓質量不高和合同糾紛4個方面。一個典型事例足以説明校外培訓機構的種種問題。有4家在線教育機構的廣告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原因在於這4家機構請了同一位“老師”為其做廣告。這名“老師”一會兒是數學老師,一會兒是英語老師。

從學習的需求來看,有的學生在學校“吃不飽”,有的學生在學校“吃不了”,也多需要在校外培訓機構中“繼續學習”,但因為對學習成績的過度焦慮,造成了校外培訓機構被家長和學生極度需要,形成畸形的“市場興旺”,因為有利可圖,在追逐利益的路上,校外培訓機構難免會出現諸多的亂象。學校如果得不到嚴管,也會有亂象,比如以前的亂收費,以及至今還存在的體罰學生現象。但因為管理到位,這些亂象都在逐漸消失。

校外培訓機構,從本質而言,是另外的“學校”,有老師上課,多是班級授課制,和學校沒有什麼兩樣。但這所“學校”卻沒有像平時的學校那樣受到嚴管,更沒有完善的監督和檢查。這是亂象產生的根本原因。既然校外培訓有存在的必要,也有一定的市場。那就要納入規範化管理。像管理平時的學校一樣。首先,要有法可依,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准入資質審查門檻,保障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其次,要納入常態化管理。同時還要嚴罰。如果沉迷於一次頂格懲罰是危險的;再次,所有的教育活動要符合教育規律;最後,要保證如實宣傳,從而讓學生和家長作出理性選擇。

無妨將校外培訓機構當作“學校”,進行嚴格的規範化的管理,進行常態化的管理,最忌諱“過山車式”的管理。校外培訓機構不能再無序化了。(王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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