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不是“工具人”,導師豈可為所欲為

研究生不是“工具人”,導師豈可為所欲為

面對高校教師羣體中存在的個別不合理現象,教育部門終於要出手進行徹底整治了。據媒體報道,日前教育部發布了《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按照這份《意見》的規定,高校教師尤其是研究生導師的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學術水平、指導精力投入、育人實效等方面的問題,都將納入導師評價考核體系。按照教育部的解釋,如此嚴格的規定,是為了“支持導師嚴格學業管理,給負責任的導師撐腰”。而且,最令廣大網友期待的是,教育部即將出台配套文件,規範導師指導行為,並建立師德失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

其實,這不是教育部門第一次對此事進行嚴肅表態。早在2018年2月,教育部就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中指出:“政治素質過硬,師德師風高尚,業務素質精湛是研究生導師必須滿足的三大基本素質要求”,並提出“對有違反師德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在這樣的嚴格要求下,多數高校管理者與研究生導師都能謹遵規定,恪盡職守,絕不讓自己的行為逾越底線。

但從近年媒體曝光的類似研究生導師性侵學生,惡意霸佔學生的科研成果等現象來看,仍有個別人對相關規定視若罔聞,甚至認為導師在學生面前就有“絕對權威”——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學生卻成了自己可以呼來喚去的“工具人”。如今看來,這些缺乏規則意識與基本師德的“教師”,遲早要受到道德譴責與法律懲戒。

最根本上講,研究生導師嚴守師德底線,不做破壞規矩與傷害學生利益的事情,本來應該是其內心深處的基本道德準則。但總有個別人忘記了“學為人師,行為世範”的基本原則,敗壞了研究生導師乃至高知羣體的整體形象。對於這些缺乏底線意識的人來説,建立失責失職的認定標準與追責機制,就成了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本次教育部發布的《意見》中被廣大網友認為最能切中時弊的要點,就在以此。建立師德失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的意義,既在於對違規違法者進行必要的懲處,也在於對廣大高校教師羣體進行適度的警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用反面典型來反觀自身,儘量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然而,這個建立追責機制的想法雖然很好,但要真正在現實中得到具體而有效的落實,其實並非易事。一方面,這需要每個高校的管理者,真正對《意見》的精神領會到實處,對存在問題的研究生導師決不能有“護短心理”。事實上,之前在輿論場上備受關注的某些研究生導師的失範行為,並非高校內部管理和監督的結果,而是受到傷害的學生或網友舉報之後,經過媒體曝光,才有可能“撼動”問題教師。

在這其中,高校管理者的職能有時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其實,事件發生後,高校管理者應該主動去“面對”那些的確存在嚴重失範行為的教師,對其依照規定進行相應的懲處,如此才能實現問題的合理解決,甚至將類似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裏。

另一方面,追責機制的量化標準,還需要得到進一步規範與落實。比如,有些研究生導師的失範行為,往往打着“關愛”的旗號,實際上做的是齷齪之事。比如有學生控告導師對其進行過度的“精神控制”,導致學生陷入嚴重抑鬱狀態。還有個別導師以“戀愛”為名義,對學生進行性騷擾,但學生卻苦於沒有維權依據與渠道。因此,對於研究生導師的行為邊界,應有更加細化的規定,如何懲戒違規行為與追責方法,也需要更加詳細與審慎的考量。

好在相關規定已經發布,還有一些更有針對性的政策與意見在制定與發佈的路上。希望隨着教育部門對研究生導師行為的規範越來越多,越來越有效,研究生教育領域的風氣將會更加清淨和諧。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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