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對於家庭觀念很重的中國人來説,就是家的縮影,有自己的房子就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所,有一個心靈的棲息之地。對於被徵地農民來説,一定要了解農村房屋拆遷的審批程序的相關知識點。那麼,農村房屋拆遷,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網友諮詢:
農村房屋拆遷,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上海志良律師事務所任志勇律師解答:
農村房屋拆遷,一般需要經過的法定程序是:
一、地方政府報批。法律明確規定,徵收土地的,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進行審批。徵收基本農田、耕地超過35公頃和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審批。徵收其他土地的由省級政府審批,並報國務院備案。
二、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公告。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收到徵地批文10個工作日以內,由國土資源局將徵地批文在村委會或村小組進行張貼公告。
三、前期洽談、現場勘察。一個拆遷工程需要評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標,或者是直接委託評估機構。首先要了解大概狀況,包括去現場初步勘察,瞭解評估範圍、對象等。
四、簽訂評估合同,然後制定工作計劃。如果某評估公司要參與此次房屋拆遷,需要談一下收費的問題,評估收費國家有指導性標準,同時參考市場情況商討。委託雙方簽訂評估委託合同。
五、徵地補償款的發放。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批准後,由當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徵地補償款的發放。一般徵地補償款先行發放到當地村委會,再由村委會統一組織發放到村民個人。但要清楚補償協議是由政府和我們被徵收個人簽訂的,村委會是沒有權利和我們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
任志勇律師解析: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除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住宅經過依法批准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除外。
所以,應當清楚的是,農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其土地性質是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管是修路、建設水利工程等項目建設進行拆遷,還是進行棚户區改造或城中村改造進行拆遷,第一步都必須先將集體土地依法徵收為國有土地。
如果相關部門以協議拆遷的名義和我們談判,就要警惕其徵收的合法性了。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規避土地徵收的程序,違法拆遷。試想徵收程序本身就不合法,怎麼可能保證補償既合法又合理呢?所以説,如果行政機關沒有履行上述合法的徵地手續,是完全有理由拒絕在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的。
熟悉民商事經濟糾紛案件,上海本地房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