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內醫保這樣報銷
本報訊(記者楊柳) 以在二級醫院就醫為例,假設患者醫療總費用50000元,其中:基本醫保政策內費用45000元(乙類加掛費用4000元、起付線500元);目錄外費用5000元(屬於政策外不報銷部分)。
1.特困人員(含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醫療總費用50000元,基本醫保報銷30375元,大病保險報銷7438元,醫療救助金額7187元,報銷合計45000元,個人負擔5000元,綜合報銷比例90%。
2.返貧致貧人口、監測幫扶對象和低保對象
醫療總費用50000元,基本醫保報銷30375元,大病保險報銷7438元,醫療救助金額4393元,報銷合計42206元,個人負擔7794元,綜合報銷比例84%。
3.防止返貧動態監測範圍內但未識別為監測幫扶對象的脱貧人口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成員)
醫療總費用50000元,基本醫保報銷30375元,大病保險報銷3975元,醫療救助金額3463元,報銷合計37813元,個人負擔12187元,綜合報銷比例76%。
基本醫保報銷計算過程:(醫療總費用-目錄外費用-乙類加掛費用-起付線)×定點醫院報銷比例
大病保險報銷計算過程:(醫療總費用-目錄外費用-基本醫保報銷金額-大病保險起付線)×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醫療救助報銷計算過程:(醫療總費用-目錄外費用-基本醫保報銷金額-大病保險報銷金額)×醫療救助報銷比例
以上舉例政策外費用暫按10%計算,乙類加掛費用暫按4000元計算,具體醫療費用以患者住院實際發生額為準。年度內個人累計負擔醫療費用達到5000元的作為因病返貧預警信息,達到20000元的作為因病致貧預警信息。由醫保部門每月推送給民政和鄉村振興部門,民政、鄉村振興部門根據預警信息和工作中掌握的其他情況,按有關規定確定或調整監測對象身份類別,並及時採取相應的幫扶、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