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日報數字傳播
“完善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你注意聽了嗎?
近年來,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迅猛發展,催生出了大量靈活就業人員。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至2021年年底,中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人。這意味着,在我國將近9億的勞動年齡人口當中,每5個人裏至少有一位是在靈活就業。
平日生活中我們常打交道的快遞、外賣小哥、網約車司機,網上衝浪時常關注的直播博主、網絡文學作者、自媒體寫手等沒有固定僱主的專業人士,本質上都可以歸屬在“靈活就業”這一門類之下。
他們以靈活機動的方式為企業服務,在勞動關係上,不依託於某一固定企業,或者乾脆選擇將互聯網當做“主戰場”,自己就是自己的單位。
一方面,靈活用工容量大、進出門檻低、靈活性強,年輕人樂享工作的自主性,嘗試在其中找到興趣與技能、工作與生活的平衡。靈活就業已漸漸成為全民就業的“蓄水池”與“緩衝器”,是已有就業形式的有益補充。
但“靈活”也有另一面,那就是權益保障還不太穩定。由於很多靈活就業者與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法律上處於模糊不清的“合作關係”,不能受到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
“靈活用工”這一模式如何行穩致遠?仍是一些人心中的隱憂。
比如,如何滿足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需求?就是一個令人揪心的問題。
以外賣行業為例,當前,外賣送餐員規模已經擴大到770萬,但是近年來,外賣小哥遭遇意外事故保障不到位的問題時有發生。
究其原因,部分外賣小哥沒有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所以無法直接納入到現行的工傷保險制度來保障權益。同時,他們年齡差異大,來源地廣,流動性大,這些特點都是建立、完善保障體系的難點。
針對這一痛點,一些規模較大的外賣快遞業靈活就業僱主單位,已經開始探索建立救急保障途徑,在社保體系渠道以外,補充保障靈活就業人員應有的權益。
政府層面,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為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突出問題提供了有效方案。
“民有所呼,會有所應”。今年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完善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有關靈活就業人羣的權益保障,樁樁件件,國家都記掛在心上。
針對目前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的三大阻礙:一是對靈活就業者缺乏全面準確的登記和統計;二是難以認定僱傭關係,存在法律空白;三是靈活就業羣體參與社保比例過低。
全國人大代表李東生提出三點建議,一一對應,逐個破題:第一,要在全國社保體系內設立靈活就業人員獨立統籌參保平台。第二,規範靈活就業人員勞務合同條款和內容,保障其享有合法權益。第三,明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標準,不斷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積極性。
全國人大代表李豐也建議,加強社保屬地化繳納的落實,引導發包單位自覺維護外包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作為在滬全國人大代表,他提議在滬工作卻在外地繳納社保的“跨省勞務外包”人員也能享受到上海的政策紅利,比如滬惠寶的參保、公租房的申請、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機會等等。
就業連民心,招招都精彩。
面對2億靈活就業人羣,如何讓他們感受到更多社會支持,減少奮鬥的後顧之憂,還需全社會持續關注,探索建立起一套系統、全面的配套保障體系。
讓他們的“靈活”更有信心,讓他們的“自由”再添底氣!
作者 | 楊澤英
圖源 |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