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張紅、陳安傑等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機動車駕駛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告

關於對張紅、陳安傑等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機動車駕駛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告

張紅、陳安傑等6人:

你們因存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且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我大隊已經多次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聯繫,你們仍然未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現我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一百一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現予以公告告知,你們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需要聽證陳訴、申辯、聽證的,請你們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日內向六盤水市水城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陳訴、申辯和聽證權利,我大隊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關於對張紅、陳安傑等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機動車駕駛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告

聯繫地址:六盤水市水城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聯繫電話:0858-8935180

六盤水市水城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02月23日

【來源:六盤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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